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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的要求越來越多也越來越機車了

除了2有點道理外,其他規定都很奇葩.
更奇葩的是還能通過區權人會議表決,真的是很神奇.
笑死我了,,,根本就像集中營吧
補充:
9起床號於早晨6點鐘響起,住戶不得賴床,6時30分著裝於中庭早點名。遲到罰伏地挺身。

10晚間時點熄燈號響起,所有住戶熄燈就寢,不服管理者,強制斷水斷電。

11進出管委會應呼喊「報告」,並自陳門牌姓名,始得進入。
哇!這些規定也太扯了吧!

乾脆住戶家門不得上鎖方便主委去查房好了!!

我能問一下~是哪個縣市 ? 哪個大樓 ? 保全公司是哪家奇葩 ?

真想認識一下,是哪一個社區,這麼有規範,好想知道,好想認識喔!
軍事化管理,軍事化社區,讚讚讚!
爆料公社應該很有興趣,


趕快貼出來吧!


今天晚上新聞頭條就給你了,
一個小路人 wrote:
未來會規定1.機車...(恕刪)


受不了的話就買傳統公寓或是整棟包下來 🤣
其實現在管委會這種設置還賦予法律效用
根本妨礙住的基本權益
🙄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一個小路人 wrote:
未來會規定1.機車...(恕刪)


保全權力來自管委會授權 管委會權力來自你們區權人開會依規約多數同意

以上你所講的約定 是你們自己開會開會同意的嗎?

你覺得執行力能有多少?

警衛給你臉色看 你大可跟他回眼回去

這年頭 我還沒聽說 警衛有這權力 不要被你們罵是看門狗就不錯了

警衛要是敢如此 莫非你們管委會同意 100%授權??

不然你投訴他公司 他就可能走路了!!

拜託 不要說些 比例不可能的事

試問哪個社區敢如此!

中華民國 最大的政府機關 也不敢如此好嘛!!

還有個重點 管委會是你們住戶區權人選出來的 問問你自己你同意嗎?

你說機車 不就說你們住戶機車呢?

因為權力是你們區權人授權允許的!!


會如此說 我只想到你是租客或不同意的區權人或區權人的小孩子

前者居多 後者完全是打自己臉@@
一個小路人 wrote:
未來會規定1.機車在...(恕刪)


你們社區內一定有78號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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