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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想求助"管委會及房屋買賣"方面的問題!謝謝

cjlilee wrote:
各位朋友好:  如果民國108年後,我以"650萬"買了房子(透天厝)!依"現行法規",需要繳付那些稅費?仲介、代書、其他稅...各項概略約多少金額?
...(恕刪)


買房的人要付
大約的費用
1.契稅 依房子現值課稅
2.代書費約12000+1000
3.銀貸手續費
4.履保總價3/10000
5.仲介費總價1%

賣屋的人要付
1.增值稅(可辦重購退稅)
2.代書潤筆1000
3.貸還款塗消證明代辦費
4.履保總價3/10000
5.仲介費總價 5%(可議)




房子要要賣 簽一般約前...
請仲介幫你算(如連這服物都沒有.換一家)
增值稅(可辦重購退稅)
希望淨拿多少錢回來.
售價加上去
希望的售價底價 =想淨拿多少錢+仲介費+增值稅

例如 我想賣1500萬. 仲介要拿5% 75萬 增值稅10萬
底價等魚 1500+75+10 = 1585萬
一般預留15% ~12% 開價1800或1790萬 讓人砍價!
能不能賣出去 天知道!??





大家晚安~~

在這兒,我要先謝謝"happywork01"熱心的"點醒"!不然,我還不明白我所犯的錯誤!

之前,我也曾花了許多時間,在網路與討論版上搜尋買賣房子的相關資訊,但是一路看下來,卻屢屢看到讓我很擔心的不同狀況!尤其是版上"陳小春"版友所分享的案例(黑心房仲),加上我完全沒有這方面的概念!更是令我不曉得該如何正確踏出"買賣房子"的第一步!所以,我才會發文提問這麼多的問題!

而原本我是想說,將各個問題細分後,比較方便大家了解各個問題,並且可以針對問題來各別回覆!
只是沒想到我這樣作,反而讓大家看得眼花撩亂!頭昏腦漲了!

我知道大家都是有心想幫我!但我卻造成大家的困擾了!在這兒,先向大家說:不好意思!真的很抱歉!!

-------------------------

接下來,我想再和"happywork01"說,你熱心提供給我的“剛性購買中古屋指南”,我已加入最愛!我會好好的了解參考的!
有任何問題的話!我也會在那一樓提問的!到時候再麻煩你協助解惑了!!

再來,是否可以請你分享你在"賣房經驗"的過程中!你會思考防範或遭遇過那些"狀況"嗎?或是可以請你告訴我,我"賣房"
該注意的事情呢?

再一次謝謝你的幫助!!~~~~~^^
非常謝謝"teamchen"的回文,你用簡明的方式,很有條理的回覆了我的提問!讓我很容易就了解了!

更棒的是!你還舉例說明了如何評估"房子售價"的看法與計算方式!
本來這部份!我心中都還不清楚該如何作呢!
現在我總算有些概念了!

真的很謝謝你!~~~~~~^^
cjlilee wrote:
尤其是版上"陳小春"版友所分享的案例(黑心房仲)...(恕刪)

是要了解合約的內容,了解房仲的伎倆,但不需要怕房仲。
房仲因為職業的關係,總喜歡避重就輕,不說老實話。但是上班之外,他們多數也是好人一位。
(像張淑晶那種的才稱為黑心)


這樣吧,我乾脆再寫一篇完整的售屋參考。不過這兩天有些忙,可能要到周末才能寫完。
借用樓上的文修改

1.定合約:收訂金.寫屋況.條件..(記得要求代書走履保.訂金一般不會入保,沒幾萬).等
2.代書通常是買方找的,只要找地政士公會的,大間的,就不會有問題!
3.代書來社區.簽約金10%
4.其他按照一般流程 大約1~1.5個月(貸款.辦自用房屋會稍微久一些)
5.履保哪一家建經公司不太重要,反正有跟代書配合的其實就可以了!
6.交屋代書.買賣雙方.(點交權狀.切算房屋土地稅.水電..等費用)
7.交屋完成當天或隔天經買方簽署同意後,錢才會由履保帳戶撥進賣方銀行戶頭!

結論是,自己買賣其實很簡單,也不用過度擔心,唯一要把握的重點是,找"代書"
一定要找當地大間的(業務量大的),或者有跟那幾家知名仲介配合的....基本上就不會有問題!
真的很謝謝"happywork01",願意分享寶貴的知識與經驗,我滿心期待著你的文章喔!!~~~~~~^^
非常謝謝"jerry4567"的回覆,你提醒了我!我發文中沒有提問的"重點之一"!就是選擇"代書"的重要性!前些時日,電視新聞報導,有好多件"假買房真詐騙"的案子,就是"假買方聯合黑心代書"的行騙手法!

你告訴我的"重點",日後處理買賣房子事宜時,我一定會謹記留心的!!
再次謝謝你!~~~~~~^^
cjlilee wrote:
1.我現在所居住的房子是"大樓華廈",也就是會有擔任"管委會委員"的可能!這個部份我想請問大家的是,就現行的政府相關法規:

1-1.如果我"因故"無法擔任的話!依法規上,有何種方法可以"推辭或請辭"?
1-2.或是我堅持不出任相關職務的話!在法規上,後續是否有"任何責任或罰則"?
各位朋友好:  打...(恕刪)


〉〉〉

如果依照公司法,董監事辭任

只要書面通知公司即可

管委會的職位,應該也是


辭任,沒有罰則



非常謝謝"escudolin"的回文

你是繼"橘子媽媽"後~第2位回答我,有關"管委會"方面問題的人
你在回文中的最後一句"辭任,沒有罰則"

這句話!讓我之後處理相關問題時,心中篤定了許多!
真的很謝謝你!!
cjlilee wrote:
滿心期待著你的文章喔!!...(恕刪)

如約在周末寫好了,但是放在另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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