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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不借地,房屋外牆未完工


ch60125 wrote:
本身房屋外牆未完工...(恕刪)


我家是親戚關係搞差了!!
外牆打算穿鐵衣!!但是會用到親戚鄰居的地
應該是很難搞定了~~希望以後能解開心結~~
目前只能在內壁多塗防水漆!!!
dreamkill0321 wrote:



遠遠的走過來
..ch60125 wrote:
本身房屋外牆未完工...(恕刪)


遠遠的走過來
二手各拿十萬
甩啊甩的

那種人性啊
就會像烏龜頭一樣探出殼來
口水流啊流

不只給你修補
還幫你補
外送茶水三餐加馬殺雞


(恕刪)


這是孫子兵法 上上策
用小朋友 而不戰屈人之兵!!
如果沒有小朋友 可能要無法完工了!!
ch60125 wrote:
本身房屋外牆未完工,隔壁鄰居也不想借地給我們修補
因為建商跟隔壁鄰居關係非常不好,導致鄰居也不想借我們修補
之前找鄰居想談談修補外牆的事情
結果他說當初建商蓋房子占用他們的地,說我們房子蓋超過
然後就請我們離開,一點也不給商量的餘地
每次想找他們商量,都是請我們離開
已經想破頭了,送禮跟打招呼都沒有用...(恕刪)


依據《民法物權篇》第796條、796條之1的規定,房屋逾越疆界者,要以相當之價額,向鄰地所有權人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占用鄰地越界建築如有損害發生,鄰地所有權人得向房屋逾越疆界者請求賠償。鄰地所有權人如果認為土地所有人興建的房屋,有占用到自己的土地,需即時向土地所有人表示異議,否則以後就不可以請求土地所有人將占有自己土地的部分拆除,只能請求土地所有人購買所占用或越界建築的土地部分。

近年來實務上的見解認為,占用鄰地越界建築者,其所占用鄰地的土地面積很小,建築的建物價值很高,且土地所有人是出於無心之過;假如鄰地所有人執意主張「拆屋還地」,會構成「權利濫用」,是不被法律所允許的,但得請求越界建築土地所有人,購買所占用的土地。

民法第796條(越界建屋之異議)之規定,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前項情形,鄰地所有人得請求土地所有人,以相當之價額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及因此形成之畸零地,其價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請求法院以判決定之。
為什麼要平白借你用?用租的試看看吧!
付費租用看看
另外就是用吊車
另外面材改用油漆類
防水材+油漆比較容易一次解決
你就蓋到人家的地有什麼好說的,看是超過多少跟他買還是要怎麼處理啊?

我朋友的房子沒蓋超過鄰居土地,他是用租金跟對方租來過路。
送禮盒可以(裡面要放重點)

送茶葉也可以(也要放重點)

佔到人家的就還人家 不然就補人家

沒什麼作了就作了這回事 拆也要拆給人家

不想拆 就是補小朋友

不想補也不想拆就是 現況這樣放到永遠

想要解決要用對的方法

這世道 只有小朋友能解決事情


ch60125 wrote:
他說當初建商蓋房子占用他們的地,說我們房子蓋超過


先解決這個問題,把你的牆拆了,退回地界內,再跟鄰居談。
ch60125 wrote:
本身房屋外牆未完工...(恕刪)


有沒有蓋超過,去申請土地鑑界就知道了...$4000

之前鄰居也說我家新建圍牆會侵到他們的地,後來去申請土地鑑界...

鑑界完立馬閉嘴,並乖乖的去把鑑界錢付清
郎心狗吠 wrote:
有沒有蓋超過,去申...(恕刪)


推這個 請專業來看

但是有一種賤 是人性本賤

就算你沒蓋超過 我還是不想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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