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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搬來鄰居瘋狂撿舉我家有噪音??請問有好方法嗎??

謝謝各位大大回覆:
1:請問裝攝影機,我家是三房二廰,還有一個曬衣的小空間,
可是裝房間內不是很怪,如果有人穿清涼一點的.....
但是如果只裝客廰又會說在房間裡嗎???那要裝六支嗎???
2:有裝加壓馬達但是裝在室內角落,沒用水也不會啟動,而且加壓很吵的話,我家應該會先哀嚎吧???
就算很吵好了,傳到她家裡,應該也還好了吧???就算還是很吵,半夜用水時間應該不長吧???
就算真的很吵,那他家也有加壓馬達呀???附近鄰居家都有加壓馬達呀???耳朵這麼好到只聽到我家的加壓馬達嗎???
3:大大找人按他家門鈴,我也覺得是好方法,但要花二萬我就裝氣密窗了,還是謝謝大大
4:我也想很久沒辦法才上來請教,還是很無解的感覺!!!!

抱歉言語上沒惡意,是心裡OS的疑問,在次感謝大大們回應!!!

Dean120 wrote:
謝謝各位大大回覆:1...(恕刪)
我宜蘭的新透天,建商也提供一1/4馬力加壓馬達供二三樓使用,因離自來水廠近即使三樓水壓穩定出水,但其他住戶習慣使用,但低頻的聲音我也是受不了,因個人是管委主委,要求不需使用加壓以免水管接縫處因水壓過高造成滲水可能為理由,大家停用.因馬達一起動,牆壁跟著震動,屋內很輕的嗡嗡作響,這種低頻聲難解,個人是有些受不了.有人是無所謂,端看個人.

CS_TANG wrote:
我宜蘭的新透天,建...(恕刪)

沒錯!!
通常不會有人沒事吃飽閒著去檢舉!
檢舉花的心力跟被檢舉者天差地別,
所以樓主家應該是作息上或者某些設備在運作時被結構性放大
造成樓下不適!
好鄰居應該共同去測試找出問題點改善才是,而不是自覺沒有就反過來怪對方敏感!!
冤冤相報,改天被殺被砍或者對方震樓器反制等等,新聞上也不是沒見過的,
鄰居還是和睦相處比較好,不然早晚也是搬家一途!
Dean120 wrote:
一直在半夜檢舉我家有噪音,警察伯伯一直來敲我家門,這二個月快有近十幾次來敲門說小聲點。
前幾次也以為是我家那個舉動大聲了吵到了人,跟警察伯伯說會小心。
隨者來敲門的次數增加,就有點火了,因為真的很注意音量了。...(恕刪)


所以時間是在半夜?
你們確實也在半夜有舉動?
也真的很注意音量了?

看你們周遭的環境
像我這邊半夜外面馬路上幾乎都沒車子了
大家也幾乎都熟睡了
基本上是非常安靜的
這時候有個什麼舉動其實是很突兀的

jerry4567 wrote:
沒錯!!通常不會有...(恕刪)
新北的住處,因家庭開伙時,切菜時菜到撞占板的聲音,翻蓋鍋蓋的聲音,洗碗盤跌碗盤撞擊的聲音,在在都惹怒了隔壁的中年婦人,只能將菜刀磨利一些,蓋鍋蓋輕一點,堆碗盤小心一些.當然這些聲音都是開伙避免不掉的,鄰婦說這二十幾年來我家都是如此,最近是針對她的特別大聲.因鄰家幾乎不開伙,而我也僅是開伙時間才用廚房.也不擾人睡眠吧,我也只能儘量小心,反正宜蘭台北兩地住,對於因?狀況的歇斯底里的婦人,我也只能無奈的壓住內心的怒火.
低頻噪音真的很惱人,我家樓上新搬來的鄰居也加裝了加壓馬達,每天清晨接近6點鄰居起床後,就開始傳來斷斷續續的噪音,說實話住樓下的真的很崩潰!我一點都不想知道鄰居家的生活作息!!那個音頻或許鄰居自身不受干擾,但透過樓板放大了震動,尤其是在清晨⋯所以您或許在不自覺當中製造了影響他人的噪音呢?或許在加壓馬達附近加裝隔音棉能減少噪音。我也是努力跟鄰居溝通,但或許是不自覺所製造出來的噪音,鄰居也是否認到底,說實話如果報警能迫使對方處理,我也會考慮尋求這種方式解決,還我一個安靜的早晨!

Dean120 wrote:
謝謝各位大大回覆:
...(恕刪)
很感謝各位大大的回覆,今天上來做個總結:
1:跟家人討論完,決定把加壓馬達拆了,當初沒考慮拆馬達也是因為大家都有裝加壓馬達(含檢舉的鄰居),我家是數位型的因該是算靜音的了吧?不過在下去也無解就拆吧!!

2:拆完後還是有被檢舉,於是直接把馬達放在門口,警察來就叫他看,警察就走了,不過次數果然有減少,現在偶爾會有警察上門
說太吵,我就請警察進門看,家沒人,不然就都睡了,警察也表示就有人檢舉就要來???留下一聲:小聲一點就走了!!!
什麼鬼????

3:最後謝謝各位大大的留言。

Dean120 wrote:
很感謝各位大大的回覆...(恕刪)


可以社區來反應找特定人士要求警察不要擾民!..
(雖然警察也很無辜)
 九樓的回覆是正確作法,選擇退讓,對方會繼續弄你,
當對方戰勝了你與國家法律,對方會非常膨脹。
幫九樓的見解做歸納:
1.警察其實就是証人
2.反蒐証証據
3.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7條之3
4.警察也希望你報案採取上述行動,減少他們的勤務壓力
對方可能不懂法律或是對方裝作不懂法律試探你,認定你不懂法律。
第4點很重要,不論是執法者或司法人員,都盡可能保持緘默避免捲入民間糾紛,
所以必須了解自己的權益儘早自行向警察提出「執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7條之3」的要求,
這樣警察也不用常常跑去找你。
反蒐証與警察執勤報告確定你沒有違法的情事,
累積兩三次記錄後,對方在法院自然就站不住腳,
帶著這些記錄文件,請律師寫訴狀、自行出庭即可,不用委託律師出庭。
排除神經病亂檢舉的情況

如果預設立場對方是能溝通的 或者您想用證據說話

買幾個插sd卡的錄影鏡頭 (通常連聲音都能錄音)

蝦皮買一個應該不用一千

把所有可能會製造噪音的地方 都擺上

只放地板往前拍只拍的到腳 (隱私 不想被拍到身體和臉)

告知鄰居自己有安裝幾個監視鏡頭在可能發生噪音的地方

請對方當噪音影響了 確實的記下時間或立刻反應

直接當面現場調閱監視器 看到底哪個行為造成噪音惹到鄰居

如果都沒有 鄰居以後也不會認為是你造成的聲音了


我習慣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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