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ng0214 wrote:個位好,本人被推派擔...(恕刪) 這根本就是胡來!假如說多收錢是為了承租戶電梯使用率高的緣故,1、萬一承租戶少用電梯呢?你要不要減收管理費?2、假如這種說法成立,高樓層的住戶才是要多收管理費的,因為樓層高,電梯行駛距離長,不但更容易耗損,也耗電,那你們有沒有多收高樓層住戶的錢?
類似的問題很多社區都有發生過。1樓的住戶說他又沒用電梯為什麼要負擔保養費用,高樓層用電梯的次數跟電比較多為什麼是繳同樣的錢,1人住的住戶跟3代同堂的也繳一樣的錢也會不滿。社區的公約不要有針對性,每個住戶都要用一樣的條件,這樣比較好做事。什麼事都要故意去做區分跟區隔,自討苦吃又把情搞得更麻煩是剛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