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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請問我在同一社區有兩戶,可以..?

http://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647
主委、財委、監委之資格應否特別限制?
Copy 如下
依內政部營建署所公布之「公寓大廈規約範本」第五條規定「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財務委員,由區分所有權人任之。」

http://m.xuite.net/blog/yiwoei/twblog/139819596
非區分所有權人是否可以擔任管理委員?
請詳閱其內容之討論,避免糾紛觸法

Sssss4436 wrote:
我在同一社區有兩戶...(恕刪)


除了[票]外,還有"區權比"

(GOOGLE "區權比")


委員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投票有兩票
但委員必須是屋主
無法委託
感謝大家回覆

其實是因為社區沒人要當委員剛好碰到這情形

就是因為自己也覺得奇怪才上來詢問

其實應該用所有權人名字投票較好

因為開區大用門牌投票才會有這烏龍

不然一個社區有數戶又有住戶支持下

就佔好幾席委員也很奇怪
我先假設這個社區,一戶一權(區權比比例相等)

Sssss4436 wrote:
我在同一社區有兩戶房...就可以在管委會有兩席投票權嗎?

你是指當選權還是投票權?
投票權:2票(+2權)
當選權:2戶2人


Biber wrote:
可以,印象中單一代表人不得超過整體的25%,有誤請指正(恕刪)

是1/5,=> 人數1/5,權數1/5, 超過不計入 ;
--條例27條


Sssss4436 wrote:
那我是否可以當主委+1其他委員
或是我當主委
委託一個家人當其他委員

這要看投票時,是投哪一【戶號】
如果是二個不同戶號,法律及規約沒有規定,就是可以,
只是同一個【自然人】不能分身二個身份,其中一個,
就要用【住戶】的身份來當選管委
(當然是要在當選結果時就要聲明某一戶是由【住戶】)
-- 條例29條


Ruth2011 wrote:
有些委員絕對不能,
好像是監委財委之類的不能為幾親等內.

主、財、監只能連選連任一次,至於身份別,沒有規定;不然就要看規約有沒有寫
這邊又回到【人】(自然人或法人)
-- 條例29條


jason_uniq wrote:
投票有兩票
但委員必須是屋主

這要看規約有沒有規定,沒有規定回到條例
-- 條例3條,九

以上淺見
Sssss4436 wrote:
抱歉打得不清楚我意思...(恕刪)


區大選出來的委員是互推選任為
主委
財委
監委
等等委員不是靠票數決定,除非是你們社區規約的規定
請問大家,如果我名下有2戶,A戶及B戶得票數分開計算都無法當選委員,但如AB戶合併計算,則可以當選,那我到底有沒有資格?
bestteng wrote:
請問大家,如果我名下有2戶,A戶及B戶得票數分開計算都無法當選委員,但如AB戶合併計算,則可以當選,那我到底有沒有資格?(恕刪)


應該是沒有

要就讓票一開始就投在A戶或B戶單一戶的身上

不然應該不會有事後合併計算的算法
Sssss4436 wrote:
我在同一社區有兩戶房...(恕刪)

我也是有二戶 投票有二票
鄰居每次開會就要我們做主委或委員
我覺得應該是誏每一戶都該參與
所以委員會我們不會每次都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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