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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種惡鄰居 , 請問版上各位會如何處理 ?

目前為止雖然還沒有具體針對刑事濫訴做出處分的條文,不過下次他要告你就讓他告吧。對付惡鄰居要有耐心的。
首先
777HQ wrote:
這是第一次衝突 . 第二次是他們都會搬垃圾般的東西來佔車位 , 連我們一樓的住戶都沒這麼做了 ,
他們卻理直氣壯的做 , 這是第二次衝突 . 每一次他們都會立即報警讓警察去處理這些事 .

打電話給環保署,有人亂丟垃圾,環保署會依據垃圾內容(如有姓名地址或是你偷偷拍照存證)來開罰,可別小看這罰單,也不少(一千兩百元至六千元的罰款)聽說又要提高,而且告發者可以獲取獎金。

777HQ wrote:
警察來了之後看完土除並無任何損壞 ,
告訴他們要告什麼 ? 接下來我就很無言了 , 他們一直說我故意針對他們一家找麻煩
精神壓力很大 , 不能吃不能睡 ...... , 這天來處理的警察告訴他沒有任何毀損 ,
警察無法受理 .

第二,就拜託警察受理吧,你可以反告他們污告。即使最後雙方都不成立,次數多了,你可以告他們恐嚇。
恐嚇未必要有言語上的行為,因為他們在你家門口丟垃圾,可能因為煙蒂引起火災或是裡面未必一定是垃圾,也有可能放置易燃或是爆裂物,使你們擔心受怕,加上他們動不動就叫警察告你們,雖然沒有告成,但是你怕他們挾怨報復,而且他們機車排氣是朝你們家,這是一定會影響健康的(有個案例是因為廣告招牌太亮,被樓上住戶告,雖然風水之說不被採納,但是會影響睡眠是事實,最後勝訴),而你們只是"糾正"對方的不法行為,所以對方怎麼告你都不必怕。至於調解委員會還是有來函就去,至少以後上法院不會被說是你們都不理對方,調解會只會開具調解不成立,不會寫內容,所以去了也不必理他們,不必浪費太多時間。
最後蒐集所有證據後,依法申請保護令,請法院叫他們搬家吧,這種人最適合住在山上沒人煙的地方,他們想怎麼過都可以。
對付惡鄰居要有時間跟耐心,如果你沒有的話,就搬家吧。
在騎樓前面

放一塊禁止停車的牌子

或是在門前種花

有什麼事再來橋

要不然就是

在他鑰使孔滴快乾


板大態度要強硬

像我家1樓的住戶就屌個258萬的

對付惡鄰居就是要比他惡

3不5時也可以向他的機車潑水

可以說天氣熱要撒水降溫

或是說你要澆花

有什麼損失大不了賠錢

我也不相信會有什麼損失

我想他們會氣到中風吧

而且賠錢是屬於民法

警察不會抓你去關的


"踩到他們的機車後土除"

沒想到板大還跟她們一直道歉

還跟他們周旋這麼久啊

板大太好欺負了吧

要是我,我只會說一句話

"要告就去告"

這只是要賠錢也是屬於民法

警察不會抓你去關的

你可以放心的讓他們去告

你也不用去調解委員會

也不用上法院

讓他們唱獨角戲

警察不會發通緝令的

DoctorFang wrote:
目前為止雖然還沒有具...(恕刪)


您的建議非常正面 , 我會朝這個方向去做 , 謝謝你的分析 !


06160616 wrote:
在騎樓前面放一塊...(恕刪)


面對這種濫訟的人 , 如果再有口角紛爭事情只會越搞越糟 , 以那些手法破壞他人財產 ,
除毀損告訴外另有可能會觸犯強制罪 , 所以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行為 ,
對這種濫用公權力的人只會得到反效果 .

放東西的事情我們做過 , 結果當天馬上有警察獲報來處理路霸 , 您說我們該怎麼做 ?
我剛剛看了一下你畫的那張圖
鐵捲門前面停機車那裡現在應該是沒畫線 所以才能停機車
你去找里長說鐵捲門屬你家出入口 需要申請劃紅線
以後把你家機車停進去家裡面
如果可以畫的話 以後他停了就叫拖吊車來吧
不過還是建議你錄音筆隨時帶身上
監視器立刻找人來裝吧
跟這種人生氣是浪費時間
花錢當買保障吧


777HQ wrote:
放東西的事情我們做過 , 結果當天馬上有警察獲報來處理路霸 , 您說我們該怎麼做 ?


你放東西就是"路霸"變成你的不對了,應該先在鐵捲門上寫常有貨物出入,請留通道及聯絡電話。
如果你里長知道你們的狀況,請他"稍微"跟對方說一下,並且停車時不要將車尾朝你家門口,另外開始習慣晚上將你機車遷入家中,造成一個"車庫出入口的假象"(本人也覺得將機車停在騎樓不太好,讓對方有藉口)。等"大勢"已定,就可以去申請"劃紅線",因為我住北市,不清楚你住的地方去哪申請,不過你可以查看看。
以北市為例"請以書信(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或傳真(2759-9724)本處,註明地點、原因[並請附簡圖],並請註明聯絡方式,本處收文後將邀集陳請人、里長、警察局、交通大隊等相關單位舉辦會勘。"
所以要先"拉攏"里長伯、當地警察等,如你所言,里長似乎知道一點狀況,警察可能跑多也稍微清楚一點,到時申請比較容易過關。
至於如果它們放置物品,不必報警,說真的,警察是管刑事案件的,請環保的來,如果他們承認是他們的,就是亂丟東西會開單,你一定要跟環保強調"很多次"了,請他們將物品搬走,如果不承認那更好,你就直接丟掉,而且以後看到就丟,看他們有多少東西可擺,最好還是偷偷存證一次告發,罰到爽!
比較擔心的事以後他們東西不見可能會告你竊盜,所以記得要保留證據(譬如說他們不承認東西是他們的),你就可以說常常有人丟垃圾在你家門口,你問過但沒人承認,主觀上你認定是無主之物,客觀上你只是清理垃圾並非有據為己有或是圖利第三者,還有竊盜是公訴罪,一旦提出告訴就不能和解,也千萬不要和解,那只會當成你認錯的證據。這還可以當成對你家"恐嚇"(濫訴)的證據。
真的想快一點,就告他毀謗吧,證據就是那天蒐證的那個警察。說你跟警察勾結這是非常不對的,嚴重影響警譽,上法院檢察官一定會給他好看的。
最後如版大所言,"只是"想解決停車的小問題,其實做法很多還是以和為貴。另外其實一樓有"優先使用"的觀念是錯誤的,應該說是"讓路權"。
舉例來說就是我有一塊"口"字型的地,然後我將中間一塊賣掉變成"回"字型。那中央那塊地主如何出入呢?這時就用到"讓路權",我必須讓出一條道路供中間那塊地主出入。否則每位建商將中間賣到然後四周圍起來收過路費不就賺翻了。用這觀念透過里長伯好好跟對方溝通,否則就劃紅線大家都別想停。不爽就叫對方也去買一樓來住不會!
劃紅線啦... 不錯的想法... Good ide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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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蒙各位的建言 , 我今天已經安裝了兩部針孔攝影機及鋼筆型錄音筆 ,
接下來就看多少證據做多少事了 , 再次謝謝各位 !
劃紅線可能會造成同巷弄的鄰居反目.

他拿東西來佔車位,我想你可以表示車位是共有的,如果要用這種方式,就依環保法規或是路霸的方式處理,路霸是通知警察就可以了.

對方說他怕你對他不利,你可以直接要求他去告你,看是誰的言語有侵犯他人的部分.

這種鄰居你沒給他知道你不是好惹的,你有處理不完的事,你不想惹事的心態只會讓他把你吃的更死.
因為有先前兩次理直卻被抓住辮子變理虧的經驗 , 已經在調解委員會耗過兩次 ,
對這種流程真的深惡痛絕 .

因為自己的脾氣真的不太好 , 如果再發生一次恐怕會讓對方連再開口的機會都沒有 ,
為顧及所愛的人才會一直忍讓 , 並不是怕事 , 只是真的不想再生波瀾 ,
各位的建議我都放在心上 , 但對這種濫訟之人 , 真的忍才是最好的方法 ,
等到對方忍不住讓我搜集到證據 , 我會循 " 合法 " 的方式討回公道的 !

p.s. 可移動式的東西並不會被認定為路霸 .
建議你監視器,要裝有紅外線的,而且24小時存證,每次把它轉成光碟備份(一般都是錄製一~二星期,就會從頭錄,建議你保留半年)每次她找警察來你不要間段錄影,等他無故找執法人員2~3次後,你再去找醫生開立證明(證明她無故利用警務人員影響你的生活,造成你的精神上有受到影響)
你可以對他提出告訴
1.無故浪費公家資源(因該跟自殺是一樣的處份)
2.請求精神賠償
3.聲請禁制令,不得接近你及家人(跟你家)

記的!錄的時間越久越有效用,最好不要有眼語跟行動上的衝突,你越沒回應就越有效用
法官判勝訴機會較大,如果你不想告他可以保留法律追權..........
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更能享生命的自由,心裡容不下別人,是沒有慈悲更沒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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