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777HQ wrote:
這是第一次衝突 . 第二次是他們都會搬垃圾般的東西來佔車位 , 連我們一樓的住戶都沒這麼做了 ,
他們卻理直氣壯的做 , 這是第二次衝突 . 每一次他們都會立即報警讓警察去處理這些事 .
打電話給環保署,有人亂丟垃圾,環保署會依據垃圾內容(如有姓名地址或是你偷偷拍照存證)來開罰,可別小看這罰單,也不少(一千兩百元至六千元的罰款)聽說又要提高,而且告發者可以獲取獎金。
777HQ wrote:
警察來了之後看完土除並無任何損壞 ,
告訴他們要告什麼 ? 接下來我就很無言了 , 他們一直說我故意針對他們一家找麻煩
精神壓力很大 , 不能吃不能睡 ...... , 這天來處理的警察告訴他沒有任何毀損 ,
警察無法受理 .
第二,就拜託警察受理吧,你可以反告他們污告。即使最後雙方都不成立,次數多了,你可以告他們恐嚇。
恐嚇未必要有言語上的行為,因為他們在你家門口丟垃圾,可能因為煙蒂引起火災或是裡面未必一定是垃圾,也有可能放置易燃或是爆裂物,使你們擔心受怕,加上他們動不動就叫警察告你們,雖然沒有告成,但是你怕他們挾怨報復,而且他們機車排氣是朝你們家,這是一定會影響健康的(有個案例是因為廣告招牌太亮,被樓上住戶告,雖然風水之說不被採納,但是會影響睡眠是事實,最後勝訴),而你們只是"糾正"對方的不法行為,所以對方怎麼告你都不必怕。至於調解委員會還是有來函就去,至少以後上法院不會被說是你們都不理對方,調解會只會開具調解不成立,不會寫內容,所以去了也不必理他們,不必浪費太多時間。
最後蒐集所有證據後,依法申請保護令,請法院叫他們搬家吧,這種人最適合住在山上沒人煙的地方,他們想怎麼過都可以。
對付惡鄰居要有時間跟耐心,如果你沒有的話,就搬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