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y620 wrote:前情:因為社區是位...(恕刪) 這話題我有興趣 不過好像是無解之前不是有新聞 社區有精神病 到處潑人尿糞的後來被法官判處強制搬離該社區....我們社區也有類似這種的 但沒那麼嚴重有次我去下問社區管委,到底有沒有可能透過住戶集體投票要求某些問題人物搬走?他說不可能可是我覺得如果溝通良好 串連大家一起來逼迫某些濫人滾蛋對大家都是好處阿不懂為何大家都只掃門前雪
tsai5059999 wrote:事端 不是你說...(恕刪) 請看清楚發文我沒說自己惹事端,是說C先生造謠生事違法之事已經經過證實,不容爭辯。既然能在此發言,就能為自己的言論負責再者,我是來尋求建言,不是筆戰,若你想筆戰,我建議去別樓
ivy620 wrote:這我不清楚,只知道...(恕刪) 建言 給你了只是你自己都沒法確認是否違法 自己要理性看待建言不代表不能討論因為 就是要確認問題且你的角色 自己定位清楚社區代表人不是你標語和 內容自己也要 寫清楚你當然沒惡意惹事端 只是你都無意寫出來了連最基本 是不是違法 你都不清楚!!小蜜蜂是什麼營業名義你清楚嗎??最壞的建言 就是用時間去等自己社區 退一步 自然 就沒事了一個月60萬的營業額 怎麼來的??你是他的員工?? 這都充滿 懷疑的答案因為 他申請個免稅證明 你怎麼說他違法不要鬧了 違法還能營業 你當大家都傻瓜!!還市政府無作為 無作為 請找市議員 或里長來 判斷!!
這種貨櫃屋沒在登記的,這種要是沒啤酒,沒烤香腸是不容易聚集人氣,我想你家旁邊還有很多工地在做,然後附近也好停車,他才會一直在那邊,不過1個月60萬比較不可能,假若真有60萬,那附近應該不只有他一家才對。對房東而言,房子也不過是被拿來借電跟放飲料的地方,相對乾淨許多,要是真被趕走,房東馬上跳出來哇哇叫,所以房東跟本不會理人(如果是我我也不太想管)。所以說要先分成2個部分來看,貨櫃屋跟房東出租沒有關係,要房東管也有點強人所難,承租人對社區事務有所不滿,這只要有所有權人的授權,那也是他的權利,至於栽贓抹黑這又是另外一回事。貨櫃屋跟烤香腸的話,這就要去政府機關檢舉,有問題時檢舉無效是政府執行力的問題,有太多單位可以檢舉,例如停在社區門口不走,可以先去申請劃紅線,然後檢舉開單,電線亂掛不拆就跟所有權人收租金,或者找台電來看,至少也要讓他變成營業用電,如果覺得檢舉會惹禍怕事,那還有個簡單一點的方法,多一個敵人不如多個朋友,找人跟他當朋友,然後動之以情看會不會改善些,貨櫃屋在還沒變成越南店之前,其實相對好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