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angebear1006 wrote:
請問社區管委會的權限=無限大
有錢的話最好選透天
不然只是陷入地獄
有如大陸部分城鄉(台灣的觀光區也有),畫地收清潔費一般。
他們也說得不錯的理由:為了過濾太多付不起費用的閒雜人,以保障環境安全。
只要多數居民願意賦予合法的權力範圍內,管委會的作法當然沒爭議。無涉法律,只是觀感問題。
我知道帝寶是沒有收這種錢,但沒人會覺得帝寶的管理鬆散。不收費=/=不安全。
如果哪一天帝寶真收了100元,那房價一定不是200萬,說不定比周邊100萬還不如。
一樣米養百樣人,有一種是土財主分的合建房,自己人佔絕多數,表決與管委會只有一家人說了算。
花錢給管委會本是來服務社區里民的,如果變成花錢給管委會是來"管"住民的。那真是皇上不當當太監,自己淹了。真如orangebear大大說的:不如選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