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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管委會自訂的罰則?

對阿

本來連店面共18戶

店面做生意的超會算又愛計較

後來拆成兩個管委會

店面6

我們12


就主委跟財委

也有到區公所報備設立管委會

每個月管理費500




pauyeu wrote:
才12戶? 你們管...(恕刪)
請不起物業管理的社區

通常都沒人想當主委, 有人有時間,也有熱情幫忙

做個1-2任也難免被講閒話, 或是得罪住戶

時間一久,也看破人情冷暖, 不想太雞婆了

可以提議減免管理費, 或按月補貼車馬費, 有些突發情形, 真的需要專人處理的


ivanstudio wrote:
本屆管委會修改委員...(恕刪)


這種罰則(貢獻金)只是寫好看的而已~
實質上根本罰不到~
簡單說~
很多人當選之後~也沒有不當
但每次開會都不到或是簽了名早退
一年過去了~拍拍屁股換下一位
你怎麼罰!??

你如果有心做管委更不用怕這條罰則
就怕太多了當選管委的都在擺爛~
每次開會都變成人數不足流會
或是當選管委的都變成橡皮圖章
對社區都不是件好事

社區管委會
本來就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大家都不想做~但是又希望居住品質好
本來就是很衝突的想法~
【民主的可貴~就是能尊重別人不同的立場與聲音。真正的自由~以不影響他人的自由才叫做真自由】【別問房價未來是漲是跌,先問明天股市漲跌比較實際。】
同事家的美術館社區,還有防堵措施,依照會議簽到按比例提功貢獻金,管委會的態度滿硬的,所有人心服口服。
被你說中了

大大你不要那麼專業好不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Miffy1973.tw wrote:
請不起物業管理的社...(恕刪)
這真的是個好社區,好主意

ludidi wrote:
同事家的美術館社區...(恕刪)
這樣不錯,雖說不喜歡去參加管委會,這種強迫滿席的管委會,好過被選上(建商空屋或住戶),從來不出現,怕出席人數不到,用出不合規約的代理機制,人數少的管委會,可能變成就沈默的管委會,很多權利和義務被人主導(講操控難聽),並不是所有人都很理性,仍會有住戶覺的,只要為社區好,操控有什不好?,有感而發,樓主想遠點想深點,貢獻金的制度,還蠻公平的,不失為長治久安之德政。
你確定主管機關跟你說可以罰?
1.管委會沒有制定規約的權力
2.我記得管委會也沒有開罰的權力,只能報請主管機關開罰
ivanstudio wrote:
本屆管委會修改委員不...(恕刪)

5007382 wrote:
你確定主管機關跟你...(恕刪)


去看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吧
區權會過了就可以改規約
區權會賦予管委會改規約的權利管委會就可以改規約
我是確定,如果是罰則,的罰金,管委會無權,要先搞懂犯那條法條和條例,才能由主管機關開罰,如果是類似管理費的行政費用,可由管委會製定收取,就像使用公設如健身房,視廳室等的使用費,所以我說貢獻金,有是一種行政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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