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anstudio wrote:
本屆管委會修改委員...(恕刪)
這種罰則(貢獻金)只是寫好看的而已~
實質上根本罰不到~
簡單說~
很多人當選之後~也沒有不當
但每次開會都不到或是簽了名早退
一年過去了~拍拍屁股換下一位
你怎麼罰!??
你如果有心做管委更不用怕這條罰則
就怕太多了當選管委的都在擺爛~
每次開會都變成人數不足流會
或是當選管委的都變成橡皮圖章
對社區都不是件好事
社區管委會
本來就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大家都不想做~但是又希望居住品質好
本來就是很衝突的想法~
【民主的可貴~就是能尊重別人不同的立場與聲音。真正的自由~以不影響他人的自由才叫做真自由】【別問房價未來是漲是跌,先問明天股市漲跌比較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