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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宅公甲管委會停車位租用新規定--是否違法 ?


jongtsuen wrote:
感謝大家指教我自己...(恕刪)

等你成為區分所有權人再說,不然租客何來權利.

管委會有私自闖入你的租屋處嗎?
相反的若是因為你的房屋有漏水到樓下,管委會有權請你開門進入屋內檢查.
你不讓管委會人員進入也行,那就走調解,再來法院.
jongtsuen wrote:
公甲管委會公告了一...(恕刪)


產權清清楚楚,不是你的東西就不是你的東西.
現在的人怎麼了?

行情價?
那是什麼東西???
我也是公甲的住戶,我也覺得這個規定很不合理,真的要公平就是車位全部收回拿回來重抽,而不是只有車牌地址在公甲的人才有資格申請車位,我是所有權人,住這個社區,為什麼只有戶藉在這裡才能申請車位,管委會那些人應該都是長期的老住戶,戶籍跟車籍一定在公甲,這擺明就是只顧自己的利益的作法,管理費也莫明其妙調漲,甚至比公乙還貴,但公乙至少還有垃圾回收站,車位收入肯定也比公甲來的少,這屆管委會擺明橫著幹,社區內外的樹說砍就砍,管委會內部也吵成一團,現在的主委也擺明不爽就去告他,反正他也不怕,我肯定板主至少還願意站出來爭取權益的態度,這麼大的權益變更也沒有在所有權人的會議中討論,雖然車位不是屬於個人,但也是含在公設中,我們的權狀也有含公設坪數,那所有權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如租客) 就應該可以有參與車位使用權利的機會,所以真要公平,就全部車位收回重抽,沒抽到就認了,總比像這樣莫明其妙被搞掉車位來的好。不過的確有些住戶是高價出租公甲的車位給別的區的人,清潔費每月1000,對外出租收2000,這也的確造成沒車位可用住戶的不滿,如何作好這部份的管理也的確是讓人比較頭大的事。
用e-tag管控
不論是住戶或是租客,只要能照明住在公甲就可以了
1戶一車位去抽,抽中的就去掃e-tag
登錄在電腦裡
有變更時,再重掃就好了
這樣外車就進不來了

BTW~公甲車位跟戶數的數量差多少個?

Ball One wrote:
有些住戶是高價出租公甲的車位給別的區的人,...(恕刪)
Ball One wrote:
我也是公甲的住戶,...(恕刪)


認為不合理,今年就加入管委會,將車位的使用法,改成你想要的作法.不然就照著別的人規則玩.
這社區車位屬於公設,所以使用管委會有權利設立管理方式,但收費內容通常需區權會通過才能收否則有爭議, 換句話說 車位的使用管理方式 管委會能決定,但租屋者擁有房屋使用權 等同擁有住戶使用的一切權利,並不能限制車子一定要屋主名子,管理上可以限制非住戶停車,但不能限制住戶的使用車輛是否租用或借用 也不能限制房客的車使用,這有侵害到使用權的問題,可先向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檢舉 行政機關可以調解...最壞打算上法院
的確,
我的第一步: 印傳單貼在社區每棟電梯的公布欄, 但沒多久就被撕走了, 原本希望有更多住戶跟我聯絡, 一起去跟市府申訴, 可惜的是除了一個住戶在傳單上寫一起加油, 卻沒更多人串連起來
第二步: 書面申請給管委會
第三步: 到市府相關權責單位申訴, 可是我工作忙, 沒空請假去市府, 所以直接留言在市長信箱
第四步: 網路宣傳

還會不會有下一步? 應該會有, 其實我已經想好了後面好幾步了, 如果管委會還是硬幹, 那可能弄到讓市府出面調停, 因為區權會也不會讓所有車位拿出來重抽的決議通過, 若管委會這樣的規定被證實是無效的, 則市府就可能要進來調停, 若市府出面調停, 各位想還會不拿所有車位重抽嗎?(因為這是最公平的)
我試圖傳達給管委會這樣的說法, 可惜管委會聽不進去, 我其實只想爭取自己的權益, 也沒想鬧大, 但若真的鬧大, 受影響較大的反而是管委會那些只顧自己的委員, 相信他們都有車子停在車位, 搞不好還有委員一戶租2,3個車位的, 其實管委會可以有更好的做法!!而不是為了維護後面搬進來的屋主而去侵害更多裡面住戶的權益, 兩全其美其實不難!

當然, 前提是要能證實管委會這樣的規定是違法無效的, 不然就只能當我是狗吠火車!!
我是公甲住戶
我反而覺得這很合理阿
行照與戶籍地相同
才能杜絕非住戶的人停車
管委會都有投票過
投票贊成的是壓倒性

再者我反問承租戶請問你有投票權嗎?
不要沒位置停就怪東怪西
你是所有權人嗎?
你投給市長信箱反而是給人笑而已
車位租用的新規定
車位租用的新規定
車位租用的新規定







;;; 好貴 1000

jongtsuen wrote:
的確, 我的第一步: 印傳單貼在社區每棟電梯的公布欄, 但沒多久就被撕走了, 原本希望有更多住戶跟我聯絡, 一起去跟市府申訴, 可惜的是除了一個住戶在傳單上寫一起加油, 卻沒更多人串連起來
第二步: 書面申請給管委會
第三步: 到市府相關權責單位申訴, 可是我工作忙, 沒空請假去市府, 所以直接留言在市長信箱
第四步: 網路宣傳

還會不會有下一步? 應該會有, 其實我已經想好了後面好幾步了, 如果管委會還是硬幹, 那可能弄到讓市府出面調停, 因為區權會也不會讓所有車位拿出來重抽的決議通過, 若管委會這樣的規定被證實是無效的, 則市府就可能要進來調停, 若市府出面調停, 各位想還會不拿所有車位重抽嗎?(因為這是最公平的)
我試圖傳達給管委會這樣的說法, 可惜管委會聽不進去, 我其實只想爭取自己的權益, 也沒想鬧大, 但若真的鬧大, 受影響較大的反而是管委會那些只顧自己的委員, 相信他們都有車子停在車位, 搞不好還有委員一戶租2,3個車位的, 其實管委會可以有更好的做法!!而不是為了維護後面搬進來的屋主而去侵害更多裡面住戶的權益, 兩全其美其實不難!

當然, 前提是要能證實管委會這樣的規定是違法無效的, 不然就只能當我是狗吠火車!!



請你把紅字部份作個更正吧. 畢竟這個是你個人的推想,但是有某些人看到就會認為是真的,若是事實,你就指名道姓指出是哪位委員出來. 網路上的流言是很可怕的.

你閙的越大越好,最好將公甲的房價給打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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