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ngtsuen wrote:
感謝大家指教我自己...(恕刪)
等你成為區分所有權人再說,不然租客何來權利.
管委會有私自闖入你的租屋處嗎?
相反的若是因為你的房屋有漏水到樓下,管委會有權請你開門進入屋內檢查.
你不讓管委會人員進入也行,那就走調解,再來法院.
Ball One wrote:
有些住戶是高價出租公甲的車位給別的區的人,...(恕刪)
jongtsuen wrote:
的確, 我的第一步: 印傳單貼在社區每棟電梯的公布欄, 但沒多久就被撕走了, 原本希望有更多住戶跟我聯絡, 一起去跟市府申訴, 可惜的是除了一個住戶在傳單上寫一起加油, 卻沒更多人串連起來
第二步: 書面申請給管委會
第三步: 到市府相關權責單位申訴, 可是我工作忙, 沒空請假去市府, 所以直接留言在市長信箱
第四步: 網路宣傳
還會不會有下一步? 應該會有, 其實我已經想好了後面好幾步了, 如果管委會還是硬幹, 那可能弄到讓市府出面調停, 因為區權會也不會讓所有車位拿出來重抽的決議通過, 若管委會這樣的規定被證實是無效的, 則市府就可能要進來調停, 若市府出面調停, 各位想還會不拿所有車位重抽嗎?(因為這是最公平的)
我試圖傳達給管委會這樣的說法, 可惜管委會聽不進去, 我其實只想爭取自己的權益, 也沒想鬧大, 但若真的鬧大, 受影響較大的反而是管委會那些只顧自己的委員, 相信他們都有車子停在車位, 搞不好還有委員一戶租2,3個車位的, 其實管委會可以有更好的做法!!而不是為了維護後面搬進來的屋主而去侵害更多裡面住戶的權益, 兩全其美其實不難!
當然, 前提是要能證實管委會這樣的規定是違法無效的, 不然就只能當我是狗吠火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