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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決議在頂樓施作鐵皮屋頂防水

shoujen wrote:
屋椎不超過150cm...(恕刪)

新北市已經改成不超過210公分
有問過建管處

ccafju wrote:
新北市已經改成不超...(恕刪)


可以請問有相關的法條可參考嗎

我查得的法條好像是只適用於7層樓以下且20年屋齡以上的房子適用

大樓則沒看到相關法規規定
只要是有管委會的大樓 這法條不適用
目前大多是適用舊公寓
所以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通過之後
按照正常管道申請且合乎法規 就可以做
如果住戶有疑議 只能再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討論 或是跟建管處檢舉違建
頂樓漏水是管委會及頂樓住戶各出一半修繕費.
要在頂樓裝鐵皮要頂樓住戶同意.區權會通過也不行
屋頂如果漏水,必須由管委會,也就是社區全部的人出錢負責修繕
你今天不做,日後不但要修漏水還要補做防水措施
漏水該處理的本來就無庸置疑

但應該採取合法方式來處理

而不是採取違法的方式來處理
補充說明後續

經發函詢問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工務局回復如下:

權責機關回復內容:
親愛的市民您好:  有關您詢問頂層住戶申請搭設屋頂層防漏水無壁式雨棚規定及搭設等疑義一案,本大隊茲向您說明如下:為解決建築物屋齡老舊屋頂漏水問題,本市境內只要是「合法建築物建造達20年、樓高7層樓以下,得搭設屋頂無壁式防漏雨棚,其屋脊高度不得大於2.1公尺、屋簷高度不得大於1.8公尺,四周要透空不得封閉,…」。另依法成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之公寓大廈,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但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未設有公寓大廈管理組織者,須經同棟直下方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同意。相關詳細搭設規定詳見「新北市合法建築物增設一定規模以下構造物處理要點」(可由本大隊網站/屋頂防漏專區下載)。臺端所陳建築物建造雖已達20年,惟樓層超過7層樓,與上開規定不符。如有屋頂漏水修繕問題,建議洽詢本府建照科尋合法增建程序,或另以防水施工處理。感謝您熱忱參與市政,您的意見我們將納入相關會議研議,爾後若有其他疑問,歡迎您來信(電)反應,我們將揭誠為您服務。敬祝身體健康,闔家平安。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違建管理組廖美怡(02)29544213 分機 702



簡單說明為可以因漏水而在頂樓加蓋鐵皮,有高度限制

但僅止於合法建築物建造達20年、樓高7層樓以下

大樓並不適用

若加蓋則是違建
fannfelix wrote:
應該採取合法方式來處理

而不是採取違法的方式來處理


事隔多年 請教版主
當年之後 貴社區仍有蓋上去嗎?

最近這兩年 本人的社區也面臨這問題
確實分兩派 要蓋鐵皮雨遮那排 甚至還有 推薦強化玻璃雨遮的哩 . . . 當我問她說那法規條例 七樓以下含七樓這條不用參考嗎?

她就狐疑的眼神看著我 這... 那...吱唔亂語 ~
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當求萬世名。
shine99 wrote:
事隔多年 請教版主當(恕刪)


當然是沒有加蓋

樓高16樓,為了防水而加蓋就是違法

到時被拆掉不是虧大了
shine99 wrote:
最近這兩年 本人的社區也面臨這問題


7樓含以下為了防水應該是可以加蓋

但高度有限制,四周不能封起來

其屋脊高度不得大於2.1公尺、屋簷高度不得大於1.8公尺,四周要透空不得封閉

相關細節最好詢問一下當地建管處

只是我認為為了防水而加蓋,但四周依法不能封起來

水還是會潑進去,所以頂樓地板的防水還是要處理阿

那為什麼不把頂樓地板防水處理好,不就不用加蓋了嗎???
shine99

20年前 當時的建案市場上防水保固 建設公司大多做僅一、二年,如今的建設公司 跟防水施作的材料廠商 已號稱能做到「十年防水保固」,以及「免費全棟、五年保固」的可靠服務呢!

2021-11-09 9:14
shine99

我是比較好奇 5-10年後 同樣是否還要再煩惱一次 難道都沒有比搭鐵皮更可靠的作法嗎?? 我是有想到 預算來源(+收管理費) 但 . . . 應會被炮到頭昏眼花才是!!

2021-11-09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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