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說明後續經發函詢問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工務局回復如下:權責機關回復內容:親愛的市民您好: 有關您詢問頂層住戶申請搭設屋頂層防漏水無壁式雨棚規定及搭設等疑義一案,本大隊茲向您說明如下:為解決建築物屋齡老舊屋頂漏水問題,本市境內只要是「合法建築物建造達20年、樓高7層樓以下,得搭設屋頂無壁式防漏雨棚,其屋脊高度不得大於2.1公尺、屋簷高度不得大於1.8公尺,四周要透空不得封閉,…」。另依法成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之公寓大廈,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但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未設有公寓大廈管理組織者,須經同棟直下方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同意。相關詳細搭設規定詳見「新北市合法建築物增設一定規模以下構造物處理要點」(可由本大隊網站/屋頂防漏專區下載)。臺端所陳建築物建造雖已達20年,惟樓層超過7層樓,與上開規定不符。如有屋頂漏水修繕問題,建議洽詢本府建照科尋合法增建程序,或另以防水施工處理。感謝您熱忱參與市政,您的意見我們將納入相關會議研議,爾後若有其他疑問,歡迎您來信(電)反應,我們將揭誠為您服務。敬祝身體健康,闔家平安。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違建管理組廖美怡(02)29544213 分機 702簡單說明為可以因漏水而在頂樓加蓋鐵皮,有高度限制但僅止於合法建築物建造達20年、樓高7層樓以下大樓並不適用若加蓋則是違建
fannfelix wrote:應該採取合法方式來處理而不是採取違法的方式來處理 事隔多年 請教版主當年之後 貴社區仍有蓋上去嗎?最近這兩年 本人的社區也面臨這問題確實分兩派 要蓋鐵皮雨遮那排 甚至還有 推薦強化玻璃雨遮的哩 . . . 當我問她說那法規條例 七樓以下含七樓這條不用參考嗎?她就狐疑的眼神看著我 這... 那...吱唔亂語 ~
shine99 wrote:最近這兩年 本人的社區也面臨這問題 7樓含以下為了防水應該是可以加蓋但高度有限制,四周不能封起來其屋脊高度不得大於2.1公尺、屋簷高度不得大於1.8公尺,四周要透空不得封閉相關細節最好詢問一下當地建管處只是我認為為了防水而加蓋,但四周依法不能封起來水還是會潑進去,所以頂樓地板的防水還是要處理阿那為什麼不把頂樓地板防水處理好,不就不用加蓋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