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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對於那種沒順他心意,就要告整個大樓管委會的住戶該怎麼辦?


看到他脫口說出"瀆職",我笑了
可以請他先去了解什麼叫瀆職嗎?
跟管委會談瀆職.....
ch7.lin wrote:
告的贏在說,一般這種人不了解法律!
一般人怕被告,因為不懂法
光從牠嘴裡講出瀆職就知道是那一種LEVEL的人了
建議熟讀社區規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刑民法一起
以免被虎濫了,還不知道
瀆職.....哈哈哈,
我先笑了。(不是笑樓主)

很多人只會出那張嘴,真那麼強,
自已當主委不就好了。也要選得上。

感覺像是物業公司跟那住戶的私人恩怨。
請問一下暫不處分的決定是管委會表決同意的還是主委少數幾人決定?
我覺得應該是告不成,因為管委會並非沒有處理,而是處理後的結果他沒辦法接受而已
如果這個決定是開會表決通過的,那應該更不怕告了

我們社區也發生過,也會找理由說是吃感冒藥,不舒服之類的,但是次數一多就知道都是藉口而已
管委會應該要非常歡迎他向檢署提告「瀆職」
沒必要區區為這種人說出某個「法律專業名詞」就被嚇得半死

看到瀆職 就知道他告不贏...

嚇人而已..

有辦法去當主委??

管委會不支薪的,做義務的,且是開過會決定的

合情合法.........

森里螢一 wrote:
還是要搞清楚誰對誰錯吧
不是說住戶喜歡告別人,他就是壞人
不是被告的就打悲情牌
請回歸事情的原點

今天或許管委會很努力很認真
但是努力認真不代表就不會做錯事
今天如果那個住戶的想法是對的
但是管委會不採納堅持做錯誤的
那被告也不奇怪

如果住戶的想法是錯的
管委會是對的
那就放膽去做吧
有本事讓他去告
或是可以去報給媒體
讓媒體出來報一下
也是很有嚇阻力


推!
我們大樓也有發生某住戶貼佈告投訴
警衛在門口抽煙造成二手菸危害
要求所有住戶杯葛更換該保全人員
如果不照他說的做
那他通報建管局說本大樓有違建
(有很多住戶陽台外推)
大家來個魚死網破
1.提告是對方法定權益
於法你不能怎麼辦
至多只能視結果另提誣告反制
因此建議你要走這途要先收集證據
證明對方是...
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處份且"虛構事實"

2.對方要告"瀆職"?
這...

3.若該決議是共識有經過正常程序經多人覆議之合意結論
若沒有違背其他法令怎樣就是怎樣
他不高興就請他招開有者更高權力之會議予以否決

碰到主觀過強的人很麻煩尤其是武斷之人
通常不講理只問自己感覺(只有自己感覺才是道理)
也常用一些藉口包裝掩飾私心目的(真實目的不能說)
可以地話
先了解對方心意是針對"個人"還是"行為"不爽
是針對行為那就加強管理防治改善這種行為
畢竟錢花了這屬失職不處理不行
若是個人就不要順他的意
因為你永遠也無法滿足他這個心意
而他只要嘗到甜頭有吵就有糖
會一直無限要求下去跟小孩子一樣
今天一不高興誰就會想辦法搞掉
周而復始無限循環
也不管他人實務上運作及管理的難處
反正都不是他做只出張嘴
死道友又不是死貧道
也說不定是私心想換自己認識之物業公司這也不一定
所以要先確定其真正意圖
我們社區也有這樣的人,只能以訟止訟,怕被告對方就會更過分.

建議管委會先搜集FB上的證據,寫存證信函給該住戶,要求該住戶期限內澄清或道歉,利用網路誹謗他人是加重誹謗罪,該住戶不理會就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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