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walker7263 wrote:只要沒有任何竊盜“事...(恕刪) 似乎中華民國的法律不是這樣解釋吧??電梯有監視器,逃生門是否也有錄影設備?若未戴手套,門把也有殘留指紋,屋內可能也有贓物,就看警察要不要啟動偵察吧?找民代關切依下~?
一定要報案!並取得三聯單建議用網路報案,會留下紀錄,所以警察不能吃案警察回覆說竊賊是同棟大樓鄰居,報案破壞鄰居感情,對當事人不利怎麼辦?竊賊都還沒出口恐嚇,反而警察先用言語暗示.....這是哪間派出所?建議直接投訴到督察室還有裝設攝影機!
我以為會先拿球棒或是啥之類的,結果拿球鞋XD 是我一定會先找武器防身。警察說的其實也沒錯,因為做這種事情的人他們認識的人也差不多是這樣的,入侵民宅的罪都不重了,何況未遂。你這樣的做法會不會讓他搬出去不知道,但是他會找機會報復是比較有可能的。如果你只有一個人,那還好,如果還有家人那就比較糟糕。建議還是先換門鎖,弄個監視器,基本的預防可以先去做。後面再決定是不是要對那個人做出制裁。沒辦法,現在法律保障的是有錢有勢的人,我們這種老百姓還是自己先顧好自己比較重要。
就是讓全社區的,甚至是該棟樓附近的住戶都要注意該有問題的住戶.一定要發揮守望相助(雖然有點亡羊補牢)的精神,因為下一次說不定就是某戶.簡單來說,就是把他當賊看...I'm watching U!!!!家裡裝網路監視器,用手機(網路)就可以隨時監看.(我朋友有裝,用來關心家裡的老父母)縱使家中遭竊,至少馬上知道是誰,即時報案!現在你說警察吃案,其實也要體諒警察,警察只能依法辦事,未發生的事怎麼叫他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