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jay wrote:
而且天花板是上下兩層住戶共有的~
修繕本來就是兩戶平均分擔~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樓上漏水造成樓下裝潢損毀,樓上要一併賠償
這個都有法條與判例
大家會喜歡樓上樓下共同負擔是因為希望快點將事情處理好,樓下不希望壁癌越來越嚴重才退讓一步
沒想到這樣大家都拿翹了.....
http://163.29.241.64/pwb/ebook/epaper165_6.htm
Q1 關於浴室天花板漏水,應由何人負擔?
A 若可確定漏水是樓上住戶所造成,則應由該住戶負擔修繕費用,若無法確定是由何戶所造成,則實務上多以各負擔一半的修繕費為認定。就本案例而言,因為是發生在浴室,故漏水應以樓上住戶所造成的可能性較大,但為免訟累,建議可以各負擔一半為雙方協商的底線,若仍無法達成共識,則僅能由法院裁決。
http://qqsegg.pixnet.net/blog/post/25724482-%E5%AE%B6%E8%A3%8F%E6%BC%8F%E6%B0%B4%E8%AB%8B%E6%A8%93%E4%B8%8A%E7%9A%84%E4%BF%AE%E6%88%91%E5%80%91%E9%9C%80%E8%A6%81%E8%B2%A0%E6%93%94%E8%B2%BB%E7%94%A8%E5%97%8E%3F--%E8%BD%89
法官認為,因為樓上房屋的室內室外牆壁未做防水處理,致多次漏水損害到樓下,應賠償樓下住戶2年多來修繕漏水及檢修管線的費用29萬3000多元,且因漏水造成樓下住戶毫無生活品質,超過一般人所容忍,應再賠10萬元精神慰撫金。
--
喜歡打官司就去打吧,如果真的是樓上漏水造成,100%是要樓上負擔,順便要負擔樓下的裝潢費與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