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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台南市大林國宅管委會強姦了!(11/22更新)

管委會是有能力變更地目為商業區還是這本來就是商業國宅大樓?
這也能搞夜市就實在是蠻強的實力,難怪這個市長的滿意度會居冠!
要知道,就像農地變建地,工業區和住宅區要變更為商業區,都是得打通很多關節的偉業吶。
搞不好到時夜市的電費
用你們的公用電費支出
管委跟攤販收的錢進自己的口袋

找水果日報吧~
風調雨順 國泰民安
黑青 wrote:
身為一個賤民實在是很...(恕刪)


To 管委會:

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它是所有住戶的最高決策機關
如果在該會議否決 管委會當然開不成夜市
該會議也可以罷免委員

向市府陳情 也找熟悉的人詢問到底你們那邊可不可以有商業行為 可不可以開夜市

adarque wrote:
搞不好到時夜市的電費...(恕刪)

黑青 wrote:
會議後,我知道我們反對的住戶,真的沒辦法反抗少數人把持的管委會!
我們到底有什麼能力,可以抵抗夜市入侵住宅區呢?
誰能還我們一個寧靜的環境呢?...(恕刪)


簡單阿,找住戶聯署罷免現有委員會成員阿.

就怕你沒有這個能力.
挖,這麼誇張?
我覺得這可以上電視了!!
大樓住宅區裡都可以開夜市?
壹週刊,蘋果日報等媒體可能是你們的好朋友

就我的了解,公共區域使用不是委員會等級說了算,是要區全會通過的。你可以去函給工務課後,請他發函糾正委員會

wanderingxx wrote:
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它是所有住戶的最高決策機關
如果在該會議否決 管委會當然開不成夜市
該會議也可以罷免委員


以上正解 !
先看看中庭是否為住宅用地
如果是住宅用地的話
是不能有商業行為
向市政府詢問下吧
另外就是像其他大大所說的
直接召開所有權人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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