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其實是住戶 目前遇到管委會不提供資料
小弟除了寄發存證信函 參加縣市政府建設局的調解委員會(當天會議結論 也是請管委會要提供資料)之外
但是 管委會 還是不理
所以 小弟才會上網詢問各位大大的看法 是否可以讓管委會提供資料小弟??
但是因為可能案例比較特殊 或是 詢問不得法 所以 回覆的帖子比較少
所以 小弟我 才想說 在另外一個版面 用管委會的角度來詢問廣大網友的意見
造成各位大大的誤會 深感抱歉!!!
另外 針對管委會不提供資料 小弟我努力尋找資料
好像除了去檢舉 縣市政府建設局處罰之外
實在無法對 管委會 有更多的處置!!
如果 各位大大 有實際的案例 再請各位提供!!!!
shortman wrote: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
主委和大樓管理公司認為不需要提供資料給住戶
要告去告 反正沒有罰金 也不會坐牢
就算有罰金 也是管委會去付錢 也是所有住戶的錢
大家買大樓真的要小心!
有一些人就是如此.管委會一但被有心人士掌控.就是像這樣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跟本管不了這些人!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罰則也很輕.就算有罰金 也是管委會去付錢 也是所有住戶的錢
要連續罰也得要你一次一次連續告才會罰.
就算是告管委會.有的管委會還會用住戶的錢請律師跟住戶耗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幫不了你!
主管機關幫不了你!
法院也不一定幫得了你!
好在我住南部.不一定只能買大樓.我已經絕對不買大樓了!
板主請你加油!我看你只能走法院了.不過小心它們還會有一堆的"澳部數"
板上有些人提的方法跟都是對的.
但管委會那些人皮的話.就像你說的不會坐牢.罰金也是你繳的管理費.掌控還是它們在掌控
小弟不是一個喜歡興訴或是找麻煩的人!!
事情的起因如下:
A)小弟的房子是大樓裡面的二樓!!
小弟房子自六月份起 已經沒有住人!!
夏天時候因為下大雨 屋子裡淹水 而且淹到走廊 電梯 樓梯到一樓!!
(水從自己房子 淹到公共區的走廊 電梯 沿著樓梯 到 一樓的大廳!)
小弟認為是公共管線阻塞才造成淹水
B)六月份也是因為淹水 找人通過洗手檯 浴室 廚房 陽台排水孔!!
社區主委每次都叫小弟出錢找人通水管(自民國93年起 小弟都是自己出錢來通排水孔)
這次(八月 十月 )都沒住人 小弟我實在不願意花錢處理
C)小弟想要走民事訴訟 法院會請專業機關(例如土木技師協會)來鑑定
鑑定就會需要 竣工圖 水電圖 消防設施等資料
所以 才要 管委會提供上述資料
因為 其他網友建議 可以參考 公寓大廈管理的規定
所以 小弟 才會發存證信函及調解委員會
可是 管委會對於小弟房子淹水 及 提供資料 均置之不理
感謝各位網友大大提供訊息或解決方案
也再次向各位網友大大致上最深的歉意!!!
shortman wrote:
小弟在此再向各位網友...(恕刪)
走到[檢察官]那關時就會理你了..誰也不要訴訟...發錢又發時間..可是有時候是出於無奈..不得不的選擇....最後還是希望兩造能圓滿解決..住戶與管委會是一體的..怎會發生這問題呢..執事者[管委會]真要拿出誠意來解決住戶事情及問題..才是社區成立[管委會]的真諦..不是與住戶對立.....
確實會遇到許多大大說的[管委會]主委.委員處理社區事務時..不懂還要裝懂還要管..那就社區的災難了.這件事情如發生本社區是不可能的..在做副主委時[為1件事]..就和主委說你不蓋章..我可代理蓋章..我負全責呢[最後主委還是不敢蓋..又不給代理].確實..遇到這種[主委]真會氣死...
歷經調解委員會及訴訟..在20多年管委會及副主委期間..各式各樣的人作主委.委員因都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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