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新北市政府的無能+很敢的頂樓屋主=倒楣的鄰居?

只有:錯把正當房屋當違建拆除的施工單位.才會遭判國賠.

如果違法再先.還無法由公權力改正.這樣的社會才惡x.....



版主.不管你是否是當棟所有權人.都可主張(公共安全)舉報.

因為你描述的違章已屬於即報即拆的(重大違建).關乎此區公眾的安全.

如果這樣多的做法與建議.你都不去動作.那.......所有人都
版大記得要回覆最新狀況喔
給我們參考一下
頂樓屬於大家的共有空間
因為屬於共有,除非有簽定專屬分管契約
否則有一戶人家認為被侵害到其權利
皆可依民事提起訴訟,要求拆除
判決確定後,依判決要求被告執行
如果不行的話,即可依強制執行法程序要求拆除哦

吃是生活的重心~玩是生活的動力~~有關生活事項~都要用力討論~用心享受
市府還是一樣官僚官腔
複檢還要檢舉人自己一關一關再申請,再追蹤。
現在離911檢舉日已經整整兩個月了
跟工務局使用科&拆除隊打交道,每打三通電話一定有一通要吵起來,
今日再追蹤,對方是公務員,受過打官腔嚴訓,口氣委婉平和,但以下語氣是經過我自己收到的認知後的更改:
>>使用科承辦換人,承辦人不在,接電話的說是新人,連請他直接用電腦查一下被檢舉人是否已作室內裝修申請都說:我是新人,不會用這個系統,無法幫你查,留電話等消息。
拆除隊認證組:已發文屋主後,就不是我們的事了,去問拆除組吧!
拆除隊拆除組:承辦不在,留電話等消息吧!!!

>>經過兩個月的交涉,公務員也很會生氣喔!!!而且一生氣就會說:如果你不爽,你可以去申訴。(語氣一樣跟據我收到的認知改過)
我每次都很想回:你他X的,我也想申訴啊!!但怕承辦單位也向你一樣官僚官腔,再來浪費我生命然後說"不爽去申訴啊"。----但我沒說.....

>>兩個月來很多別棟鄰居都說,去檢舉啊,還有提供議員電話的,沒人想當第一排受死的,我家裡的老人家也是,所以不要強迫我們站在陽光下,我要說的是,如同無記名投票的立意一樣,政府設檢舉專線不就是要幫忙像我們這樣的狀況嗎!!!結果是應該是發公文嚇嚇惡霸這樣了事嗎???連複檢都要有人再次提出才執行。

今天拍的照片,顯示,連新違建(陽台)都無法於兩個月內要求回復原狀,這不是瀆職是什麼!!!



那個房子是不是在永利消防隊旁邊?
因為我家小孩很愛看消防車,那邊又有消防小狗的雕像,所以常去逛逛說
那邊的大樓價格都不便宜耶~

ps.
里長辦公室不是就在那一排公寓樓下嗎?

chunienying wrote:
今天拍的照片,顯示,連新違建(陽台)都無法於兩個月內要求回復原狀,這不是瀆職是什麼!!!


不是已經說過了,連違規停車的問題都不敢也無法解決,你還真的以為他們是公僕啊 !

這種事,最有效方式....同一棟住戶去法院提告,有效....不然就繼續抱怨好了....

chunienying wrote:
市府還是一樣官僚官腔...(恕刪)


今天聯合報還是蘋果日報看一下,
那人還是書記官~

還是找媒體報料最有效....
今天新聞報的那個楊姓書記官是在台中市的
跟樓主在新北市是不一樣
建議樓主找上媒體吧
現在都是要鬧大才有可能處理事情

zphone wrote:
拿到正式回函後
再到監察院申訴
要求監院進行查核...(恕刪)



不要看監察院雖小...
有時..也挺好用的....

我朋友的弟弟..當替代役..
因為對公假認定與否的問題與單位有爭議...
於是寫信去監察院...並附上相關判決(該單位人事只說那判決不適用..理都不理..)
監察院就發函給該單位人事糾正....
於是..那天的假..就改公假了...
就是一天的公假而已....



eye275535 wrote:
樓上這位朋友.你有試過去"監察院申訴"任何一類案件的經驗嗎?

我倒是從來沒聽過.用"監察院申訴"來處理違章的.


不是處理違章...
是處理相關公務員怠惰


監察院辦小案子...挺快的....
相關事證準備越齊全...他們處理越快...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