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CM wrote:你也許不必真的提告, 但是可以以此例主張你的權利, 如果她不願與你溝通, 只好試試走直路了.. 總之就是要看對方怕甚麼再去對症下藥,管委>> 確定不怕 (但管委會功能仍有檢討空間,樓主可去施壓看看)對談>> 確定不怕。管區>> 只能先就監視器拍大門涉及侵害隱私一事切入,請管區跟對方勸告。法律>> 未知,所以可當成手段之一。從存證信函先開始也可以。其他>> 看樓主但,不管用甚麼方式,都是以戰逼和即可,真的開戰了對樓主自己也是有損傷的,而且住得不開心。
烤焦滴黑輪 wrote:請大家給我建議..小...(恕刪) 1.先保存證據,錄音.錄影3.請管委會在電梯及公布欄貼公告~~公告~~請__樓之__的住戶表現您的公德,勿大力關門,影響他人安寧也不要拿攝影機對著別人大門照,這已經侵犯住戶的隱私管委會那整棟住戶就知道他沒公德,公告他又不能撕,他有不能反駁那個臉往那擺,他就會乖了如果沒用~~換樓主甩門吧
照到你的這部分,可以寄存證信函並且將相關的報導給他看,他應該會收斂不收斂的話就只能告他了關門很大力.......可以參考這個,法條搬出來應該就會怕了吧(希望啦)社會秩序維護法72 條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一 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二 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三 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公寓大廈牆壁內的私人領域應該屬私人範圍牆壁外屬公共區域若在這觀念下來去討論我在自家牆外鑽孔、裝設相關物品、擺設雜物等等其實管委會是可訂定相關規範畢竟是屬於公共區域現在只是裝了小小的監視器可能對公共安全或社區秩序不影響若我硬是在公共牆上裝設個木櫃、熱水器那整個社區不就大亂社區的管理規章越完備當然對於這些無裏頭的民眾可進行應付但相對也對住戶綁手綁腳
請夫人抱著小朋友跟鄰居按電鈴先噓寒問暖一下然後演一下苦肉計請對方關門時注意力道還有攝影機角度調整原則上會有效果的因為我朋友去廠商那請款時都會抱著他兒子去稍微唉一下,讓兒子去撒嬌一下款項很快就下來了...
樓上正解,此外,裝攝影機判罰並不是因為裝攝影機.是因為他用錄到的影像做其他用途.要幫樓主也請搞清楚,不要害人家去告還告輸.如果他只是裝攝影機整天錄你家的動態,不算侵犯你的隱私.因為她用眼睛,站在攝影機的地方,一樣可以看到你的動靜.他如果沒有濫用錄到的影像,你是告不贏的.要防治,請示弱或對槓,如裝三支攝影機對著他家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