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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惡鄰居佔用走廊及樓梯間(05/16補充)

lelotw wrote:
錄下來,直接告到朱立...(恕刪)

謝謝你的回覆,我也是打算繼續向市長信箱投書,如果下次還是被他利用內線關係規避查核,就打算繼續投書要求政風單位介入,只怕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人家根本不想理會。

newmanchiou wrote:
我先前就是拍照存證給管委會,然後管委會才通報工務局,工務局也回覆要來現場會勘,只是被那小人利用內線通報,在會勘人員來社區當天上午就將東西都清走了,然後會勘人員一離開就又開始擺爛,還大言不慚的向總幹事嗆聲說,牠就是有認識的人所以不怕我們去告發。(恕刪)


他有沒有認識的人不知道
也有可能是唬爛的
但工務局勘察前
也會發函給當事人
所以
不是內線
kuofm wrote:
他有沒有認識的人不知...(恕刪)

謝謝你的說明,我也希望他是唬爛,但如果說工務局還會通知當事人要來現場會勘的時間喔!!那像他這種陽奉陰違的態度,人家前腳剛走他隨即又將東西搬出來,根本不當一回事的態度,豈不永遠都拿他沒辦法?
這種類似有特權的事....蘋果應該滿喜歡的..不知你詢問過他們了沒?
另外,他們也有APP是拿來暴料的..你下次拍個實驗組(髒亂的)+對照組(檢查人員要來前清裡的畫面+撿查人員道的畫面+撿查人員走時搬回去的影片or照片)...!
佛祖在(長阿舍經)都說了,殺一惡人等於行一大善,放過一個惡人等於讓你的善良殺了下一個無辜的人.

lelotw wrote:
錄下來,直接告到朱立...(恕刪)


好傻好天真....
東西不放家裡面就難保不會出問題,譬如鞋子被噴濕、灌膠、變色...

newmanchiou wrote:
但如果說工務局還會通知當事人要來現場會勘的時間喔!!...(恕刪)


這個直接問工務局求證一下就好了!


三不五時經過時 "不小心" 把東西踢走....
這樣不知道可不可以....

注意一定要 "不小心" 踢到.... 不要 "故意" 踢到....

foxlink888 wrote:
好傻好天真.......(恕刪)


那大大有沒有不傻不天真的方法?


vincent12 wrote:
三不五時經過時 "不小心" 把東西踢走.......(恕刪)


這樣對方一定知道是樓主幹的,除非樓主想挺身出來孤身對抗,否則不太好。

而且如果有錄影機在拍,也要先跟管委會喬好,否則錄影帶一調出來就人贓俱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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