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來樓主朋友家的窗戶和隔壁建物距離很近?好像有一條法規是"距離地界線1.5m 內的牆面不得開窗,要不就只能用玻璃磚等不能透視的材質..等等"細節不太記得了,如果鄰居援引的是這一條法令,可能樓主朋友也沒法度是說看起來隔壁建物也有開窗,那就不知何解了
建議直接向當地政府的違章拆除大隊申報,因非屬原有建築物之設施,可依法申報拆除。畢竟他已經違反法令且影響你的採光,如果有其他違建,一併申報拆除,這樣也比較單純。或是親自拜訪他的用意為何?如果是為了冷氣熱氣直衝的窗戶,建議他是不是可以縮小範圍,這樣的事情如果你是房客,建議直接請房東處理吧!如果是自己的房子直接委請拆除大隊是最快的,將門牌號碼、位置及違章事實等直接上網就可以申報了,並不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