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

惡鄰居狗不綁,導致我姐被咬傷了,請幫幫我...


最近新聞不是有個送貨的已經示範給你看了

是他教的不是我教的喔

grant6301 wrote:
各位大大好 小弟家裡...(恕刪)


這種狀況發生的時候
說不定會有人先準備好錄影設備
看到狗一邊追自己
就一邊錄影、一邊尖叫
錄個幾秒鐘就慘叫一下
突然搖晃降低錄影視角
然後繼續哀號
接著就去驗傷說腳扭到
然後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也許真有人會這麼作呢

grant6301 wrote:
各位大大好小弟家裡最...(恕刪)


換藏獒 一次搞定
怎麼簽名
你可以在遛狗或牽狗出門的時候

攜帶個噴霧器或水槍

可以噴一直線的那種

裡面裝水 有狗靠過來就噴狗吧

狗被水噴到就比較不會攻擊你

記得要噴狗的臉

我都是這樣對付我們公司的蕭告的

越野Join Racing wrote:
你可以在遛狗或牽狗出...(恕刪)


不行啦,愛狗人士會說,我的狗又沒有要咬你,只是靠近你嚇嚇你,這招不行。

grant6301 wrote:
各位大大好 小弟家裡...(恕刪)


你看你看
把狗踢死被砲轟又被罰

不踢狗又被咬

是我我寧願踢狗
用辣椒切碎, 浸泡在水裡面兩天. 用棉布過濾辣椒,只留下水

裝水入水槍, 帶出門.

如果那狗又來攻擊,用水槍噴牠的臉
請利用手機等錄影器材做紀錄,並妥善利用動物保護法相關條例來提醒該不守法的人,若其仍不改善,那就依法處理吧!!

*******************************************************************************
動 物 保 護 法

第四章 寵物之管理

第二十條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
,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
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前項具攻擊性之寵物及其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由中央主管機關
指定公告之。

第六章 罰  則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三、違反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無成年人伴同或未採取適當防
護措施,使具攻擊性寵物出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
場所者。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拒不
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七、飼主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使寵物無七歲以上人伴同
或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出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
場所者。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除依本法處罰外,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
關應令飼主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逕行沒入其動物:
      
      四、違反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使具攻擊性寵物無成年人伴同
或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出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
場所。
對付惡犬的方法很多都是能做不能說的


grant6301 wrote:
各位大大好小弟家裡最...(恕刪)
fishkuo wrote:
對付惡犬的方法很多都...(恕刪)


對阿!會說我們虐狗,事實上是虐人耶!
  • 1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