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社區主委,應該不會弄不過他的,除非開會沒有鄰居要挺你。既然已經如此交惡,首先就是正大光明的蒐證錄影,大棘棘的錄影機對準他們家。利用主委權力,訂定一些自治項目,比如中庭使用辦法、噪音、門禁之類的。絕對不動對方的任何人與物,以求自保。拿點錢出來,請各熟識兇惡的警衛,專門來對付他...反正對方覺得門沒關很危險,請各警衛吧!自己安心生活,有事請警衛,有爭議訂條款,出事就拿證據出來告。也可以辦點教會社區活動來對抗慈濟...另外多累積點鄰居的支持,時候到了,就用前面網友說的那招吧。
四個警察!!四個警察!!四個警察!!四個警察!!四個警察!!鬥不過滴~~~一堆網上的叫你制裁他們,只是嘴砲而已!!你都上法院了,結果還不是一樣!!要嘛就跟他們幹到底,但要有輸贏的心理準備,要嘛搬走吧!!
S.K.0115 wrote:四個警察!!四個警...(恕刪) 四個警察又怎麼樣?他們沒有拿警槍對你或是利用執行公務的公權力來壓,充其量也只是個下班的公務人員...只是他們懂得法條的界線比普通人要來的多而已除非他們講: "我是警察(慈濟), 不然你想怎樣?"類似這種話被我錄到, 那我最開心不過了...-------------------------------再者, 我怎覺得哪裡怪怪的?閉路電視時間上顯示2015/09/27(中秋連假)樓主寫: 整個社區都是我的遊樂場中秋節小朋友在中庭玩耍or烤肉被你節錄PO上來,是他們違反規定? 還是您太嚴格了?
唉…惡鄰才是最恐怖的嫌惡設施,但房仲絕不會跟你講這些,很多人搬進去前沒查清楚,後來忍痛認賠殺出者其實不少!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假如法律真的那麼管用,那社會就不需要道德的制約了;理論上宗教團體應該是"道德標準比較高"的了,但成員一多難免就良莠不齊,尤其某些人加入的動機本就不單純;當制服變成一種階級與地位的象徵,那心靈與道德的層面還剩多少…,可想而知!假如溝通與檢舉有用,當初我也不用流血認賠搬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