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說 麵飯油湯街邊小吃那更是直接打擊社區整體價值更別說目前臨路戶店家連招牌樣式,顏色,字體都可謂群魔亂舞,毫無一致美觀性此外,社區戶也不是不想付管理費,只是,利用社區名聲光環,大把賺取錢財的臨路戶店家基於比例原則,理應繳交較高比例管理費比如 社區戶繳交原價50%,臨路戶繳交原價200%我的天啊..一方面嫌人家出生低..一方面又想染指..真是讓人猜不透啊..
台灣透天騎樓式住店宅是否大部份違法?台灣一樓店面的大門及牆面難道毫無規範?不爽直接去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檢舉就好,不然直接民事訴訟,看你的內文,臨路戶也沒跟你有直接利害關係,是想選總統嗎?鳥居堂三郎 wrote:家族的長輩在北部透天建案中購入一透天社區戶...(恕刪) 那跟你有關係嗎?
板主的想法就是要毀約.......那板主買的房子可不可以免費給我住...........板主的老婆免費給我用好了反正都是毀約的一種阿這真的是北京來的高官連賣的物品價格都要管????這裡是民主國家.....中華民國想管價格回去北京好了mlmt wrote:轉貼內政部營建署的解...(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