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合法申請程序劃設禁停標線者:自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予以舉發拖吊。
二、未劃設禁停標線者:無法源依據可取締,可請轄區派出所聯絡車主予以移置。
簡單來說..你就想辦法讓他擋住你的車輛進出,然後半夜要求員警來找車主處理
如果他不願意移動,或是大小聲
簡單,他不讓你車輛進出,涉嫌"強制罪"
恭喜,員警在場,直接提告....
這可能成立嗎?

開版的都家裡是車庫?
如果是機車
很抱歉開版的那個距離機車可以從旁邊出入
今天警察連絡車主
車主只要嗆一声
我是擋住誰進出了
好啊你要把車子停進去裡面
沒關係我現在就站在這邊看
你停進去給我看啊
強制罪....
有那麼好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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