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occk wrote:
所以問題是在於如何舉(恕刪)
互相尊重
Ethansharon wrote:
欣灣時代管委會於6/14召開本年度第一次區權人會議,會中通過提議,規定住戶於家中不得吸菸並規劃吸菸區供住戶集中吸菸。不知道管委會通過的決議是否適法,管委會可以限制所有權人於個人專有部分不得吸菸嗎?個人先聲明,個人不吸菸亦痛恨人吸菸,但針對個人專有產權部分,管委會是否有權利規範。若是哪一天規範住戶不得於家中養狗、聽音樂、唱歌、打赤膊,住戶是否皆需遵從?
toocck wrote:
侵犯到其它人權益這幾個字很重要.
toocck wrote:
所以問題是在於如何舉證.這是你也同意的
還有.即使任何法律.都是以危害到其它人為處罰前提.所以我支持影響他人就該處罰.但如果是不影響他人.我在家裡養蠶寶寶讓小孩做實驗.不該罰。所以即然是規定.就該寫明白.侵犯到其它人權益這幾個字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