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有超多人分不清楚界線它們社區前陽台能不能曬衣物跟你有啥關係?每個社區有適用該社區規定主體是由該社區住戶自決好與不好可不可以都是他們自由意識下共識才能做定論並不是由你這個吃太飽鄉民路人甲來決定可是從頭看到尾一堆人會習慣性依主觀批判將自身價值觀無限上綱並套用到別人身上只能說...三姑六婆只要"想"八卦從來就不缺任何藉口什麼都跟他有關而什麼也都"有權"能義正嚴詞一番
沒有美學觀念的人,講再多也是白講啦~依他們的觀點,放幾尊紙紥人或是招魂幡在前陽臺,他們也覺得沒關係吧~反正,一句私人空間就可以打發了~這種觀點真的跟阿六仔很像,反正只要自己爽就好。很慶幸這樣的人不多,不然臺灣大樓真的會醜到沒有價值。
有些社區的規章裡會有規範到這部分喔,尤其是正面部分。如果沒有規範,那就沒有問題。但也不是沒有過有些規章內容違憲,畢竟那有可能會因是私人場域且比較偏像是不干預他人之行為解套~但是...沒記錯的話,陽台好像是不能用玻璃罩住的...有錯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