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nwu33 wrote:
公益和私權限制的平衡大家都懂,也許質疑的部分主要是在於這樣的手段是否確實能夠達到效果(有證據顯示車位外租影響安全?有證據顯示限制車位外租可以有效防止心懷不軌者進入社區?)。假使可以,那麼房子是不是也應該限制外租?...(恕刪)
為維社區安全限制車位外租是否合於公利迼大於私利,每個社區不一樣,有爭議可由法院判決。
我只是就社區是否可禁止可通往社區內之車車位外租之問題,從法的觀點是可以的(但個案不同,不是絕對的可以)。
至於房屋外租和好人壞人等等,你都說"公益和私權限制的平衡大家都懂",所以我就不用再解釋一次了吧?
討論應該只限於"可禁止可通往社區內之車位外租"是否合於公益和私權限制的平衡,而不是無限上綱到其它事情。
基本的合法性應是OK(但仍需視個案而定),也有判例供參考。所以就合法性應該不用討論了。
如果要討論的是"禁止可通往社區內之車位外租"的合理性,就不要擴及無涉公共事物或本身就有法律規範的事務(如平等權)。
老實說,合理性的討論也夠多了,再討論常常是像唱片跳針回到曾討論過的問題。
我只能說,規約禁止車位外租的社區並不少見。我還沒見過官方的解釋說不可以的。
但對此有意見的區權人,可提司法裁判來救濟,這是人民的權利。
如果官司失利,也還是可以來01訴說不滿,這是網民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