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羽斷翼 wrote:
而且..我舉出來..是因為管委會提出要求了..
你真的認為..這情況下..管委會會還沒有完成和主管機關的報備程序?
事實上..樓主社區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是不是有規定不得加裝鐵窗
你和我都一樣不清楚才對吧..
所以我有加回..
如果原po能招開所有權人大會..開會表決通過..
真的…不要用自猜測說得好像真的一樣。
「事實上..樓主社區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是不是有規定不得加裝鐵窗
你和我都一樣不清楚才對吧..」自己都說了不清楚了,
因此「管委會提出要求了..你真的認為..這情況下..管委會會還沒有完成和主管機關的報備程序?」那只是你的猜測…
說得很明白了,不要只挑自己想看的:
1、管委會要合法要求樓主拆除需建立在「社區規約有規定或是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有通過,且向主管機關報備過」的前提下。
2、若是管委會沒有第一項的立足點,是管委會要召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通過不能加裝鐵窗,或是修改社區規約,而社區規約法律定是「規約: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為增進共同利益,確保良好生活環境,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共同遵守事項。」所以也不是管委會自己能改的,也是要召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修改或經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授權修改。
bmf22 wrote:
我只知道有法規規定鐵...(恕刪)
並非這樣子喔...
社區外觀是社區所有人共同財產,因為擅自更動會影響外觀。私自安裝鐵窗影響觀瞻與社區形象,是不可以的。管委會或者任一住戶都可以檢舉,縣市政府建管局就會來干涉要你拆除。檢舉附上照片,快的話兩週左右被檢舉戶就會收到公文,不復原就會被罰款。並不是做了不符合法規格式的鐵窗才是有問題,因為擅自裝鐵窗造成影響外觀,就可以干涉了。
某些人還誤解管委會成立之前,可以先做先贏,那更是不對。管委會成立之後還是可以叫你拆除。
我有親戚買新建案交屋後就趕著在露台搭磚牆跟採光罩。我說不行他還是想賭看看,最後二十萬變成廢鐵。
某個社區因為某一棟是向風面,後陽台衣物常被強風吹落,所以該棟住戶連署希望區權會同意讓他們安裝鐵窗,防止衣物一直飛落,並且可以加強防盜。區權會通過之後還是拖了很久因為該棟有屋主是投資客不願意出錢。一直到房屋賣出之後新屋主掏錢出來才動工。競價之後發包給同一個廠商。但最後是安裝採光罩而非鐵窗,而且採光罩並非全部都是窗戶,前後有好幾片是金屬格柵,強制通風無法關閉。
這個例子就是一個很漂亮的例子,因為外觀變更而且統一格式,整個社區的外觀都好好的。其實採光罩若突出陽台也會有問題,但是經過社區共同議決,政府就懶得管了。至於老舊社區就不談,因為鐵窗是小問題了,違建亂蓋防火巷消失問題才大。
至於有朋友提到新的管委會心態比較膨脹,我的觀察應該是說,社區整體意識越來越高漲;大家越來越注重社區整體意識,但新的社區推動社區整體意識才推得動,所以大動作的都是新社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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