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nman wrote:誰都可以進不是嗎?...(恕刪) 你沒看清楚現在是針對某戶住戶不能進這就好像有人欠你錢你可以討債但是你賭他家門口不讓他進門不用到法院,警察就可以直接用社會秩序維護法先關你不給住戶進門,跟,住戶不繳錢是兩回事事實上,走法律程序,判下來到強制執行,最多兩年
沒有住在那棟卻又有違建的使用權....? 房子賣了頂樓加蓋還是你的?沒有所有權卻出租,合法? 有繳房屋稅不等於是合法建築上法院法院是判那違建是你可以合法擁有的?還是只是判你蓋的東西是你的?我想法院不會判那房子合法吧... 上法院輸或贏要看告什麼判什麼,不能一言以蔽之管理費根本假議題
blue2406 wrote:你想知道什麼🤔...(恕刪) 提供樓主一個觀念,只要有樑柱牆門窗可遮風避雨建築就是房屋要課稅,並不是頂加課稅後就可以合法使用,頂加依然是違建。這有違建問題在法院時法官應該還有講其他的,可走樓梯也只是維護你權益不會是認同違建。誠心建議詢問管委會的問題所在,是不是只要繳錢就可以繼續默許出租,不然輕則養蚊重責打洞不划算不要跟錢過不去。
看起來管委會忍很久了?我當過社區主委很多人仗著社區規範在法律上沒有強制力就用盡各種方式做一些不繳管理費又或者做一些自私且影響其它住戶的事我遇過住戶不繳管理費的原因是因為他家門口的花圃不夠漂亮他家門口沒有水龍頭 他想要澆花用要管委會花錢拉水管做水龍頭到他家門前(怎麼可能同意)他家門口的樹太高了(公有地) 管委會不找人來砍所以他就不爽繳了這世界上太多奇扒 自私的要用公共財來滿足自己我們小社區有一、兩個奇扒就很有得受了有些大社區真的難以想像整天光這些奇扒在那裡浪費時間爭吵就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