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啊~台灣真一堆不知道在要求啥的怪人~
很醜、高質感社區、社區很有水準、還有國家進步通通可以扯到在"自己家陽台玻璃裡"曬棉被!?!?!?!?!

"自己家陽台玻璃裡"曬棉被!?!?!?!?!
"自己家陽台玻璃裡"曬棉被!?!?!?!?!
"自己家陽台玻璃裡"曬棉被!?!?!?!?!
真是窩的天啊~這樣說的先把你個人的大頭照貼出來吧,先讓大家你的帥度有沒有資格站在你家窗邊看風景~
至少先讓大家確定一下你有沒有棉被帥,不然棉被多無辜

家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貢的。
高質感社區,我聽了真的快笑死~要大家一致,管到你家玻璃裡面的人,要不要考慮國家監獄,保證你住起來如沐春風

這事要是我,直接跟秘書說~檢舉人我就不為難你說了,請通知要告來告~
回到家我就寫三張大字報"快來告"貼在玻璃上,兩條件我就撤下
1.找到條文來告我
2.檢舉人為自己的無知閉嘴
跟這些沒常識至極,滿嘴社區美觀,內心充滿偏見的窺視狂講規矩、質感、美觀,真是太汙辱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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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1.那些扯管委會管"公共區域"的請先看清楚樓主案例很難!?
2.另外貼把衣服曬在大樓外面圖的... 我尊重你的幻想+補腦自由,但閱讀障礙也是能改善的。

3.上文改為 "自己家(陽台)玻璃裡"曬棉被!?!?!?!?! ,省得有人說陽台不算自己家之類的

4.說沒資格去管別人社區怎樣決定的,要不要先去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給管委會的授權範圍?
不然直接跟你說法律位階真的太侮辱高中公民老師了~
5.對不能尊重"個人財產權"的人,竟然還要先談互相尊重!!! 果然都是要求別人比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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