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建商說的那麼邪惡,說實在的,商人公司當然有利益才會做,如果是各位當老闆,考慮永續經營、員工的飯碗,會怎麼做呢??? 當立場轉變的時候就會知道自己原來也是差不多....如果台灣各行各業商人跟01裡的高人一樣清心寡慾、回饋社會,我想新聞不會是寫這些東西....
686crisis wrote:
以後不曉得會不會有人...(恕刪)
給你按個"讚"
形容的真貼切.......
強力針對那些同意都更並且把不同意的人家給拆了的人
許多人說穿了還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還大言不慚說人家是釘子戶.......
什麼兩戶中間那一戶怎樣的.......
說到最後還不是想誤導大家同意你所謂的都更
土地是人家的...房屋是人家的....
憑什麼強迫人家怎樣....人民最基本的財產所有權是多數人可決定的嗎....
現在是文革大批鬥就對了....多數人一人一句就可決定一個人的未來及財產....
那這跟共匪...共產...共有國家有何不同.......
這個社會價值觀真是越走越倒退.....
隔壁兩戶不同意都更中間那戶怎麼辦........
我跟你說....沒怎麼辦.....因為土地房屋是人家的
3條路可以選....租給人家當店面去改建成新的或整容像新的
賣給人家另外去別的地方住(相信你也不會選這條路)
繼續給他住下去
很多人說都更後會價值倍增........
我說那些人是頭殼壞去拿自己的地奉獻出去給建商用還跟建商說謝謝
如果想賺錢的住短期的當然很高興....因為小小奉獻轉手卻可賺好幾倍......
你是要建坪50坪的房屋....還是地坪50坪的土地.......
建坪50坪的房屋拿來住人我知道會很爽很享受很奢華........
但是如果擁有地坪50坪的土地卻可以想做什麼利用就做什麼利用
如果王家同意把地獻出去....雖然王家以後可分配到五戶五停車位...但是到最後呢
五戶五停車位聽起來很好的樣子吼...但是那畢竟是大樓...只會價值遞減
土地除非在鳥不生蛋雞不拉屎的地方...否則大多是價值遞增...
要不然有錢人都去買大樓來賣就好了....幹麻要買地來賣...
一堆人只會短視近利...只想著快點發達...只想著不用努力工作賺錢
只要把地獻出去都更就有倍增好幾倍的收益或有豪宅可以住.....
別忘了...魔鬼就在細節裡...別被建商唬得團團轉到最後才要怨嘆.....一切都會來不及的
最後想說的....那是人家王家歷代祖先的祖產....所有王家人的血汗都在那
任何一個想從都更中得到利益的人都不應該拿人家的祖產開刀....
除非王家人自己願意把地獻出來....否則社會就會認定那是土匪行為.....
如果有人逼你做自己不願意做的事....那叫做霸凌.....
這個政府正在霸凌著千千萬萬個王家......那就叫做共產國家........
所以我們乾脆不叫民主國家....改為共產國家算了....乾脆納入中國的一省算了.....
因為中國就是如此對待子民的......懂了嗎...想剷除"釘子戶"的多數霸凌者......
淘氣寶寶 wrote:
誰都想不用花大錢就能讓房子變新的,都更,當然你有權利說要或不要,有些人卻說自己修繕、搬家,甚至賣掉老舊房子去買新房子? 這哪觀念的邏輯阿,如果是你賣了老舊房子,新房子一定買的下去??? 那要花多少錢啊!!!說什麼都更不是唯一選項? 為什麼原本我可以不用自己花錢修繕、搬家、去貸款還債,為了幾戶我卻得忍氣吞聲,更何況以後不知道幾十年才會在輪到??? 每個人都有權利說不要,同樣的那我就有權利說要!!! 為何那95%的居民,變成欺壓5%的人了,甚至被說成建商打手... 誰為那些已搬遷出去的居民想過
把建商說的那麼邪惡,說實在的,商人公司當然有利益才會做,如果是各位當老闆,考慮永續經營、員工的飯碗,會怎麼做呢??? 當立場轉變的時候就會知道自己原來也是差不多....如果台灣各行各業商人跟01裡的高人一樣清心寡慾、回饋社會,我想新聞不會是寫這些東西....
好好笑,如果所有人都跟你想的一樣那就沒有今天文林怨事件了
我是透天的,土地是100%持分,跟你的公寓完全不同
我前面說的都是基於"透天"的前提下才能實施
你是公寓,你想要修個漏水還要樓上樓下準才行吧
樓梯間髒亂,爬上爬下累死,樓上小孩跳跳樂....
以上這些你只能怪你買公寓或是公寓素質太差
我透天從來沒這問題
我是透天我自己決定自己的產權有錯嗎?
你是公寓,你的土地權利跟所有持有人平均散佈在你們所持土地上面的每一粒沙子上
這是你一開始買公寓就知道的事,所以你得受制於人,因為你沒有"全部"土地所有權OK?
你想要新房子可以阿,就跟建商談改建就結了,頂多把旁邊的公寓一起拉進去談
大家皆大歡喜
但是用都更惡法強迫旁邊透天來跟你攪和,只增加"建商"利益,我看不出妳有啥好難過憤怒的
你現在提出來的說法就是建商的說法,建商說如果沒有那一間作梗早就都更成功巴拉巴拉的
都更最常見的就是老舊公寓想不用花錢改建(你的利益)
而旁邊透天不想改或是麻煩請建商多給好處才願意(透天的利益)
而建商絕對不會作賠本生意,所以他不願意用更高價或更多地坪換透天(建商的利益)
所有人都跟利益有關,有啥清高的? 但是你不能說因為利益談不攏就用強迫方式搞定
這樣好啦,把你嫌破舊的公寓賣我,但價錢我定,你要不要?????你會要就有鬼了,因為價錢談不攏嘛~~~~
但是現在有法律,你開價不算,反正我就是要用低價買,還不准你不要,否則你就是貪婪.....
誰貪婪???在這個遊戲中,每個成員都是貪婪的吧?
有誰比較想放棄利益?是你嗎?還是你要強加你的想法去損及他人利益?
淘氣寶寶 wrote:
誰都想不用花大錢就能讓房子變新的,都更,當然你有權利說要或不要,有些人卻說自己修繕、搬家,甚至賣掉老舊房子去買新房子? 這哪觀念的邏輯阿,如果是你賣了老舊房子,新房子一定買的下去??? 那要花多少錢啊!!!說什麼都更不是唯一選項? 為什麼原本我可以不用自己花錢修繕、搬家、去貸款還債,為了幾戶我卻得忍氣吞聲,更何況以後不知道幾十年才會在輪到??? 每個人都有權利說不要,同樣的那我就有權利說要!!! 為何那95%的居民,變成欺壓5%的人了,甚至被說成建商打手... 誰為那些已搬遷出去的居民想過
把建商說的那麼邪惡,說實在的,商人公司當然有利益才會做,如果是各位當老闆,考慮永續經營、員工的飯碗,會怎麼做呢??? 當立場轉變的時候就會知道自己原來也是差不多....如果台灣各行各業商人跟01裡的高人一樣清心寡慾、回饋社會,我想新聞不會是寫這些東西.......(恕刪)
你自己低估你家資產是你家的事,建商一定有利可圖,建商建一坪19萬,建好價值平均90萬,到時後商7:住3分,你也很高興的算鈔票。
fancis0830 wrote:
大家在新聞上只有看到「王家」的可憐,那其他人呢?同意都更的人?
政府花下去的錢是天上掉下來的嗎?
如果「王家」十年、二十年都不搬,你會想幫同意都更的人付十、二十年的房租嗎?
說難聽一點,其實也不用趕走在「文林苑」的釘子戶,
只要房子一拆,釘子自然就掉了。
請問此案在拆除王家前政府花了哪些錢?
其他同意都更的人多付十、二十年的房租真的是王家的責任嗎?
建商為什麼不先搞定王家問題再進行完整拆除?
因為先拆了那30幾戶就能把王家變成另人生厭的釘子戶,
進而營造出影響多數人利益和損失的假象,(反正建商出的租金補償是固定的)
對建商來說只是一個案子擺著,損失不至於無限擴大,
但其他已拆戶卻有租金無限期的損失,受不了的人自然就會去對釘子戶進行疲勞轟炸甚至更激烈的手段,
最後還可以光明正大在現場指揮有牌的黑衣人和拆除大隊,花的還是納稅人的錢(以前請黑衣人要花自己的錢還要擔一堆風險)
法律和人性怎麼玩始終還是大財團佔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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