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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一直造假怎辦?

煥仔
你用錯方法了,現在變
+5
這招夠狠...
在01抱怨有個鳥用
直接公布地址 哪一間大樓
再不改善就找記者上新聞
讓它紅
它=住戶的惡質水準
違停都可以直接PO照公布地址了
亂堆東西你也可以直接PO照公布地址
不可放雜物在公共空間是常識,絕對沒錯;但如果是共識的時候,我覺得是你錯。

如果你不能接受,離開也是你應該做的事。

主委也說可以搭電梯了,走樓梯也不是好運動。

不能和大家和睦相處,問題出在於你。

我姐和姐夫住台中,以前住比較便宜的公寓,各家門口都擺放鞋櫃和雜物。

後來搬到較高級的大樓,就沒有這些問題。

大家的水準到那裡,就是那樣,不能接受,不是別人有問題,是你。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来如風雨,去似微塵。
ryan00014875

正解,當大家都違規,你不違規就是異類,你又檢舉,那你就是檢舉魔人,要被撻伐.......現在這世道,違規最大,最大聲[真心不騙]

2021-09-10 21:56
powerjames847

應該這麼說,當大家都違規,你可以選擇自我約束或者一起違規,但你跑去檢舉,真的就是拿石頭砸自己腳挖洞給自己跳了

2021-09-11 7:48
樓主真的是超級惡鄰,主委給大家方便你看不到嗎?我怎麼碰不到這種好主委,家裡常常擺不下只好擺在外面就一天到晚念,勸樓主趕快搬家,這樣大家都好。
煥仔 wrote:
你用錯方法了,現在變...(恕刪)

筆記!筆記!
受用不盡!
煥仔 wrote:
你用錯方法了,現在變...(恕刪)

太神!
Sui77 wrote:
我家這邊很多鄰居把家...(恕刪)


搬家,這個社區的價值會一路下跌,先放空。 我的社區完全不能這樣搞,這是社區的價值。
請問一件事的法律規定:假使我把公共區域的雜物移至別的地方,例如5F移到地下室(並未佔有),是否觸犯法律?另外假使我當主委,規定凡是公共空間發現雜物一律移至他處,若無人領回則丟棄,如此是否違法?
(當然,若有人故意把垃圾、廚餘丟在門口等人移走也許就破功)
假使不違法,希望有人能成立一間專門清理公共區域雜物的公司,生意應該不錯。
樓主所描述的問題,很多社區都有。樓主是有心人,非常可貴。

如果樓主還想改變一些事情,就要有所堅持。

既然已經黑了,就要黑到底,不要屈服。

中學生常看的書,其中一本就是《被討厭的勇氣》。

大家討厭你沒關係,你也不要在意被討厭。

如果想要討好鄰居,就永遠別想解決問題。

重點是,最後要讓大家怕你、拿你沒辦法。這樣大家就會開始求你。

繼續向有關機關檢舉,法律上站得住腳的事情,都可以做。

那些亂七八糟的怪事情,千萬不要做,不然你在道理上,就站不住腳了。

大家知道是你檢舉的,那最好,不然檢舉就沒有意義了。

到最後主委、總幹事受不了,就會想辦法來求你。就看你要怎麼談了。

加油!
powerjames847

能做到求你的程度 ,基本上也成了社區公敵了......

2021-09-11 7:50
Irgendwann

一個人如果沒有抗壓性,那就不必去想改變任何事情。

2021-09-11 8:54
A辣愛怕跑 wrote:
直接公布地址 哪一間大樓
再不改善就找記者上新聞
讓它紅
它=住戶的惡質水準
違停都可以直接PO照公布地址了
亂堆東西你也可以直接PO照公布地址



哈哈哈~~全台大概有500萬戶 屋頂都違章鐵皮屋啦~~你去檢舉好了

大概要排30年才拆的到啦

用現在得法去罰 30年前的事實是蠢!!!也是沒有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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