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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東方管委會的瑞陽保全圍毆住戶!

Ted龍 wrote:
我三月住進林口耀東方...(恕刪)


你這種卡小應該也只是租客

勸你好好檢討自己吧~

不然到時租到別處還是會一樣的結果
“自由即有權做一切無害於他人的任何事情。”
—法國大革命綱領性文件《人權宣言》第4條(節選),1789年

好險沒樓主這樣的鄰居!!

argument26 wrote:
你這種卡小應該也只...(恕刪)


我是覺得奇怪

他干嘛一直跳針


你是長官嗎?
奇怪,到底為什麼不能點蚊香?
憲法,民法,刑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都沒說不行

到底是誰賦予管委會這麼大的權力?
能把這個保全惹到這麼生氣,案情應該不單純
當然了保全動手是不對,
但是我想樓主的某些作為應該是有影響到其他住戶,經過勸說沒用,仍然我行我素,所以才會有這些影片的出現
樓主是不是也是該社區的問題人物,我想不無可能
拔草測風向!!!

PTT一面倒都說樓主有錯在先... 來這取暖,但是好像也是取暖失敗了 哈
5_2_0 wrote:
委婉告知
公告罰款
找房東
找房仲
找社區主任
找警察
找環保局
找調解委員會
一切方法都用盡了

算是相當理性與克制
支持管委會!


樓主真如前面所述,一定有不可告人的事沒講,又一定燒了什麼沒講…

假如順著我引用中的邏輯(不是講被引用的大大)…...
如果找了那麼多單位了,環保局、警察還是沒下結論或把樓主開單等等,是不是反推這事沒什麼?
純提出來想想,是不是大家討論這事情都太基於陰謀論了?

L.Messi wrote:
重點是先動手就不對呀
管委會可以開會趕他搬離
但用動手來解決

所以說這種保全公司真的很憨直
大家住大樓有澳住戶的
趕快去找這種憨直全心全意為業主著想的公司
shawn1222 wrote:
可憐呀 我們社區基隆喜市也是同一家保全,保全還在社區販毒吸毒有判決書。我也差點被打過,我有上過爆料公設點名過這家保全。


這位大大,這個保全公司也太恐怖了吧...

這社區可能要檢討了,買房要注意避開。
1paper wrote:
樓主真如前面所述,一定有不可告人的事沒講,又一定燒了什麼沒講…
假如順著我引用中的邏輯(不是講被引用的大大)…...
如果找了那麼多單位了,環保局、警察還是沒下結論或把樓主開單等等,是不是反推這事沒什麼?
純提出來想想,是不是大家討論這事情都太基於陰謀論了?

有些事情是警察、環保局等等公權力無法介入的
像這則大廈抽菸的新聞
要解決最後都是只能往民事訴訟去解決
但往往走民法曠日廢時
被告還沒被賠~~告人的會先被異味搞得發瘋吧.....
對這種人用民法根本無法得到正義
私法才有正義
當然
正義是需要付出代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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