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

萬一我家鄰居不缺...這輩子不就別想都更~

如果你們土地產權是共有,那你才有資格強迫人家跟你一起都更,你想都更是你家的事情,為什麼你毫無他們家的產權就也要把人拉下水?是對方自私還是你自私?
講得都更好像是神一樣

沒了都更甚麼都不是

大家為何喜歡去歐洲旅遊
還不是那邊風景超漂亮
和看那些"""老""""""房子

照你講老房子就是罪
不拆就是罪

台灣就算是新房子也是蓋得亂七八糟
都更
只是從平面的鴿子籠
改建成立體的鴿子籠

想要改建就自己來
沒辦法就怪別人
標準的
有錯一定是別人錯

尊重別人的基本權利
比統一重要多了

公寓裡的釘子戶,大家可能會支持你
人家自己獨棟的房子,誰會支持你阿

來這套,混在一起說
以A套B
是要AB分開說吧

生活上的不公平已經夠多
財團已經壓榨人民百姓夠多了
還站在財團那邊
使用惡法
連財產都要霸佔
跟都更比起來

霸佔比較可惡
還是不""都更""比較可惡
大家都分得很清楚!
對啊,套一句現在許多大大都在講的,老子我家有錢,別人要重蓋是他們家的事,關我屁事,怎麼可以因為你家要重蓋,就強制叫我也要重蓋,為何我要聽你們這95%人的意見,我不爽蓋不行嗎,這樣強制我蓋,我的人權在哪?

那意思我勞健保我更不用繳,我繳了二三十年的勞健保,又沒生病, 用都用不到,政府馮什麼要叫我繳,那我的人權在哪裏,別人生病是他家的事情關我屁事,我又用不到,幹嘛要繳,就算真的生病,老子我有錢,我不用健保看病不行嗎?

所以現在的人好像吧人權給搞錯方向了吧,怎變成自私,以自己為主的人權,變為最偉大...

怒濤爆裂 wrote:
其實不是萬一

是已...(恕刪)


所以台北市比起其他國家這麼醜陋就在這
老百姓這邊一個,那邊一個,老屋鐵皮屋一堆
老不死就佔在那裡不動,難以規劃更新
我家這邊都更搞了將近十年,
就是因為釘子戶,所以搞不定,
我們公寓老房子超過四十年,
賣也賣不掉,誰要買爛房子,重點是都更遙遙無期,
漏水.壁癌.隔壁還曾因老舊電線走火,
大火濃煙讓鄰居從四樓往柏油路跳下去,
我家也因電線老舊,某個炎熱夏天電力無故斷電,
水電工趁機獅子大開口,
只好自己買線材,花了好幾天的時間,
汗流浹背的將家中所有線路更換,
才知道天花板都上面都爛光了~!!

狹窄的公寓樓梯,只能容納一個人通行,
失火.地震都不知道該怎麼跑,
之前有鄰居心臟病發,救護車到達,
一是救護車開不進來,
二是樓梯太窄,擔架上不去,
只好由救護隊員將重達八十公斤的鄰居,
從五樓背下來~!!

每次地震時的搖晃和聲響,都嚇會被的半死,
住在四樓和五樓也沒地方跑,
有誰能體諒住在四.五十年老房子老公寓的人民心情,
有些住戶早些年就領了補償,卻就是不搬,不同意,
總是要的更多~~~

那我們老實等著都更住新房子過好生活的人,
就沒有任何權益了嗎~!?

我們只期待過有好品質的新生活~!!

為什麼都更不能改採登記制 讓建商來標案呢?

Jackhwang99 wrote:
所以台北市比起其他國...(恕刪)


對阿

鐵皮屋難看死了
為了市容,台北比不上其國際都市
拆鐵皮屋
沒空沒人力

拆建商要的土地
人好多
上千名警力
有閒又有人
這是為了比上國際都市

這是啥道理?
有人相信是為了市容嗎?


你得心態真是令人覺得可議 土地若是屬於我個人的 你家要都更關我屁事 幹麻要我陪你都更 是你自私 還是我

小小新人王 wrote:
對啊,套一句現在許多...(恕刪)

引用健保當例子有點怪耶..?
不付健保是你的權利, 健保局是不能強迫你繳費的喔...

不過, 不怕一萬, 只怕萬一, 改天隨便生個病, 到醫院自費住院的費用, 應該比你一輩子交的健保費都貴吧!!
(一樣的手術, 美國可能自費要三萬美金, 台灣賤保給付給醫院的也是三萬....不過是台幣. 目前台灣便宜的醫療是靠賤保壓榨醫療體系來的, 如果大家都不交健保, 改看自費, 醫院一定會舉雙手贊成的!!)

Iria2 wrote:
自己重建啊,為何一定...(恕刪)


因為都更是建商給他錢啊,自已重建要自已花錢啊....

  • 1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