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公共梯間雜物佔用,工務局要求提供佔用人個資才開罰?

我弟住的社區公共梯間嚴重被住戶以私人物品佔用,他說原本社區住戶水準都很好,但幾年前疫情大家都居家辦公,很多人家裡空間不夠用就把自家東西堆到公共空間,大家互相體諒,但疫情過後卻沒把東西再搬回自家裡,東西就這麼擺在梯間及停車場越擺越多,我弟沒法接受也覺得除了自己住的這棟應該其他棟也有類似狀況,他就自己跑到其他樓層查違規狀況,結果與他預想一樣其他樓層也是被雜物嚴重佔用。

隔天我弟寫市長信箱檢舉,內容寫社區公共梯間被住戶個人雜物佔用,工務局處理速度很快,隔了兩天就回覆說需提供是那一戶佔用就可以開罰,我弟就把那幾樓有雜物做了一份EXCEL清單提出。又隔了二天工務局再回覆,但內文卻是寫到必須把那些樓層違規逐一拍照,並且要有這些人的詳細個人資料才能開罰,換言之就是需要有住戶的名字與地址,我弟就回承辦人員這些違規屋主是誰他怎麼會知道?那是管委會的工作,是管委會要去查明的才對呀,最後工務局承辦人員以檢舉人(我弟)提出的內容不明確直接結案。

我弟氣不過又提了第三次,但這次是提問該承辦人員(A員)是否瀆職,又隔了幾天另一位承辦人員(C員)回覆我弟說A員處理過程此案一切沒問題,確實是需要提供違規住戶的詳細資料才可以開罰,但查了半天並沒有相關的規定。

請問網友,工務局要求的是對的嗎?舉個例子,假如大家在路上有車輛違停,你拍照檢舉了但承辦單位要求你要提供車主資料才開罰,沒有這個資料就沒辦法罰,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2024-12-06 11:09 發佈
地址 門號 照片不可以嗎?
輔證 使用時的照片
卉昕
卉昕 樓主

有地址及照片還要有住戶名字才可以

2024-12-06 11:46
我記得是要拍一堆實體照片檢舉
然後有單位會到社區現場會勘
然後有住戶就被罰款40000元

因為我娘家社區就發生
主委檢舉某惡鄰住戶電梯口
全部放滿雜物
該住戶被罰款40000元
但後面社區就開始不得安寧了
那戶晚上常常佛經當成電音在放
不然就是敲木魚聲音
不然就是在社區亂灑米
損壞主委汽機車
住社區就是煩死
一戶擾民全社區住戶
透天最好
有照片就可以了,不用提供個資
建議找記者吧,上電視一報馬上就辦了
卉昕 wrote:
..請問網友,工務局要求的是對的嗎?舉個例子,假如大家在路上有車輛違停,你拍照檢舉了但承辦單位要求你要提供車主資料才開罰,沒有這個資料就沒辦法罰,這樣不是很奇怪嗎?(恕刪)


這我檢舉過,確實要對方的地址跟姓名,不然無法開罰,檢舉違停不用車主姓名是因為警察隨時可以用車牌查車主。
如果不知道推放雜物是誰,也可以要求主委去辦,主委不辦就換檢舉主委。
陳小春2525 wrote:
這我檢舉過,確實要對...(恕刪)


我弟說他沒辦法去問主委這些人的個資,因為主委自己就有放雜物,因為社區現在在抓戰犯,每次都是解決不了問題就反過來去解決發現問題的人,不過我沒想到可以檢舉管委會,我會再告知我弟讓他研究看看,謝謝您的建議
卉昕 wrote:
..因為社區現在在抓戰犯,每次都是解決不了問題就反過來去解決發現問題的人(恕刪)


是的,我就是要被解決的那個人,所以我現在學乖了,在社區就閉嘴過自己的生活,保護好自己即可。
卉昕 wrote:
我弟住的社區公共梯間...(恕刪)


你找管委會去檢舉, 不然就是住戶聯名請管委會處理會比較有用
如果他不來認領, 就請管委會貼字條代為清除
並在查明之後請該戶繳交清潔費用
管委會不處理, 就檢舉管委會不依照規約

你弟不是住那邊? 不就有地址
信箱不小心瞄到一下, 也會有姓名啊
現在很多人習慣於檢討發現問題的人,最近社區群組裡有住戶反映有人亂停機車在社區大門口,結果違停的住戶不但沒有反省,反而回嗆說:“何必那麼正義魔人,要高品質不會去住別墅。”這種態度真的讓人無語,完全不理社區的規範,還一副理直氣壯的樣子,毫不感到羞愧。
我們社區管委會委員也是自己想違放,放任停車場給住戶堆置雜物。向公務局檢舉,被問有妨礙到我了嗎?難道要真正發生事情,妨礙到生命安全,才能要求社區遵守法規嗎?
看來樓主跟我遇到同類公務員,可能手頭案件過多,只想為難投訴人以方便結案。殊不知他們工作量大,就在於無法嚴正執法,才讓一些違法行為層出不窮。希望樓主已完美解決此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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