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地下停車場空間小、車道小
沒設置公用、臨停車位
也擠不出空間可以臨停
沒車位的住戶要臨停
要嘛就是停在別人的停車格
要不就是停在車道,但其他車暫時都過不了
平常大多不會有人亂停
但遇到搬重物、下大雨、老弱婦孺上車等情形
還是會有沒車位的住戶臨停
住戶有嚴格禁止派、中立派
打算在下次大會提出討論
也有住戶提出,應該保障沒車位的住戶臨停的需求
(搬重物、下大雨、老弱婦孺上車等情形)
而且大廈沒設置臨停車位、空間
對沒車位的行動不便者不友善
所以想請教一下法規規定
爬文看到這篇
地下室空間非僅有買車位的住戶能使用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5517140
沒車位的住戶人可以進地下停車場
車一定不行進入嗎?
車道是公設,應該不能限制沒車位的住戶車開車進入吧
至於能不能在車道臨停,應該是另一回事
請問依法可以規定罰則或要求繳費?
例如臨停車到的住戶每次罰100或繳100管理費
禁止讓坐輪椅、行動不便者上車而臨停或要求繳錢
有沒有違反什麼保護身心障礙人士的法律?
謝謝
小Gee wrote:
禁止讓坐輪椅、行動不便者上車而臨停或要求繳錢
有沒有違反什麼保護身心障礙人士的法律?
首先,幾乎可以說沒有這種法
主要是社區內不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管
而且,即使是道交條例,管的是非障礙人士對障礙人士的特定空間佔用的罰責
小Gee wrote:
沒車位的住戶人可以進地下停車場
車一定不行進入嗎?
車道是公設,應該不能限制沒車位的住戶車開車進入吧
社區的地下停車場的正式名稱是地下防空避難室兼停車場
它先是避難目地,然後才是停車場
這兒的公設是指避難處所,不是車道
小Gee wrote:
也有住戶提出,應該保障沒車位的住戶臨停的需求
(搬重物、下大雨、老弱婦孺上車等情形)
而且大廈沒設置臨停車位、空間
對沒車位的行動不便者不友善
這樣講就有點在搞情勒了
說白了,房地產的交易,持有,是資本主義社會的標誌性行動
有這樣的需求卻不以資本主義方式來達成,直接跳到社會救助的層級?
小Gee wrote:
請問依法可以規定罰則或要求繳費?
例如臨停車到的住戶每次罰100或繳100管理費
只要區權會能通過,並且寫進規約,是可以罰的
不過執行力會是一大問號
會想臨停車道的人,本質上已經是習於就自己的利益建築在別人的機會成本上了
想要他乖乖掏錢認錯?
我建議根本不要在區權會上討論開放之道
直接明文就是禁止
真正有需求的老弱婦孺或搬家的,再私下請託一下,快進快出,收工
當你把規定定在0, 別人越線到了0.1,通常會有所自覺
當你把規定開放到0.1, 越線的人反而會challenge 為什麼不是0.2? 為什麼不是0.3?
kawli wrote:
首先,幾乎可以說沒有...(恕刪)
任何罰則背後都必須由法源依據,管委會勸導不改善才能函送主管機關裁罰。
民間私人是沒有權力這樣奪取他人財物的。
不然違規者就不繳錢你可以用違反住戶公約去法院申請扣押財產嗎?
或者有人會說不繳錢就取消門禁、禁止使用電梯、鎖車之類的。那管委會要有被告強制罪之類的心裡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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