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大家,社區管委會未經區權會決議,僅於管委會會議中修改住戶規約後,於社區APP公告,請問這樣合法嗎?
pacos wrote:
請教大家,社區管委會未經區權會決議,僅於管委會會議中修改住戶規約後,於社區APP公告,請問這樣合法嗎?
不合法
所以你打算跳出來和管委會"釘孤枝"了嗎?
其實不要理那個規定就好
旦結論真的是釘孤枝
你一人釘整個管委會
所以快去找人來反對吧
1.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有寫到的就只有"規約有定的事照規約,規約沒定的以我為準"
2.第55條說"如果還沒規約,你就拿60條我說的範本當規約用"
3.第56條說"起造人交的規約草約,在你沒自己的規約前,它就是了"
以上都沒說規約要怎麼改
而60條所提的規約範本第7條第2項這麼說:
二、應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
(一)規約之訂定或變更。
(二)公寓大廈之重大修繕或改良。
(下略)
但是它只是範本
除非你能找出你家規約到底怎麼寫的?
再有一招,行文去主管機關詢問,以你個人名義行文也可以
請他們回覆是否適法?
然後再拿回函去打臉
不過對公務員提問要很小心
你問的模糊,他回的模糊
你問的精楚,他回的更模糊
要問的很剛好清中帶糊這樣...
以下是範例: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