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未經區權會議決議擅自修改住戶規約?

請教大家,社區管委會未經區權會決議,僅於管委會會議中修改住戶規約後,於社區APP公告,請問這樣合法嗎?
2024-09-29 1:11 發佈
pacos wrote:
.請教大家,社區管委會未經區權會決議,僅於管委會會議中修改住戶規約後,於社區APP公告,請問這樣合法嗎?.(恕刪)


不合法但還有經過管委會決議算不錯了,我社區是有住戶自己修改或增訂規約,完全不鳥區權會決議。
區權大會全部都省了
替社區省錢真的佛心
這樣也可以?!
pacos wrote:
請教大家,社區管委會未經區權會決議,僅於管委會會議中修改住戶規約後,於社區APP公告,請問這樣合法嗎?


不合法

所以你打算跳出來和管委會"釘孤枝"了嗎?


其實不要理那個規定就好

旦結論真的是釘孤枝

你一人釘整個管委會

所以快去找人來反對吧
pacos wrote:
請教大家,社區管委會...(恕刪)


規約變更要送主管機關才叫生效好嗎?
主管機關要你的出席簽到明細, 投開票紀錄, 會議記錄等等

自己改規約公告就像你自己把照片放在鈔票上, 然後補 10個零一樣

爽歸爽, 一點用都沒有
不合法喔

難道有個低能主委說某住戶不准走正門,自己開會討論,就可以合法嗎?
認真回答:

1.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有寫到的就只有"規約有定的事照規約,規約沒定的以我為準"
2.第55條說"如果還沒規約,你就拿60條我說的範本當規約用"
3.第56條說"起造人交的規約草約,在你沒自己的規約前,它就是了"
以上都沒說規約要怎麼改

而60條所提的規約範本第7條第2項這麼說:
二、應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
(一)規約之訂定或變更。
(二)公寓大廈之重大修繕或改良。
(下略)

但是它只是範本
除非你能找出你家規約到底怎麼寫的?

再有一招,行文去主管機關詢問,以你個人名義行文也可以
請他們回覆是否適法?
然後再拿回函去打臉

不過對公務員提問要很小心
你問的模糊,他回的模糊
你問的精楚,他回的更模糊
要問的很剛好清中帶糊這樣...

以下是範例:
要先釐清修改的是規約,還是其他的管理辦法(如停車場管理辦法…)

修改規約一定要區權會同意,若修改管理辦法,則看區權會有沒有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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