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目前我所住的社區正面臨換物業的階段。但是監委, 財委架空管委會, 硬要留下不適任的前物業總幹事。
想請教各位如何可以讓物業順利進駐, 又可以讓這位不適任的總幹事順利離開?
leoliou wrote:
能推翻管委會決議的只(恕刪)
謝謝您寶貴的意見。 總幹事基本上就是巴結兩位,財委及監委。而這位總幹事是政戰出身, 他很會做表面功夫, 都只是讓居民看到他好像很努力上班的樣子。事實上上班的時候不斷的講電話, 不斷的居功諉過。連簡單的財報也不會做。因爲我們是老人社區, 大部分的人都只注意到有沒有物業, 有沒有警衛?大樓有沒有打掃清潔, 如此而已。我們也已經打電話給物業公司跟物業公司確認過,這位總幹事其實已經是要被開除兩次的員工。只是因爲我們有兩位250委員要把這一個不適任的總幹事留下來,所以物業公司也就打蛇隨棍上, 把這個垃圾留給我們, 每個月賺管理費了。 但是碰到真的要對質的時, 物業公司又對總幹事種不適任的狀況悶不吭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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