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的鐵捲門 照明設備 公電 地下室修繕(其實整片地下室地面已龜裂)是包含有水肥/自來水/消防設施管路之類的區域嗎?是的話,就跟他們說除非他們不大便、斷水斷消防,就不用付錢不過鐵捲門都是你們在用居多,由你們出錢修繕符合情理。
下室的公設部份是屬於全體住戶所以,機房、蓄水池、化糞池、走道也是公設,如果21戶都聲明(法院公證)放棄地下室所有公設持份,那你們9位就賺大了。kk0628 wrote:地下室屬於防空避難室加停車格約9格(都有有權人)地下室配有機房 蓄水池 化糞池現在因為有住戶覺得他們沒有使用地下室
別傻了公設歸公設有產權私人停車位 為私人停車位停車場的設備 應該還有另一筆的管理費 或清潔費 是用那筆在支出的公共管線 公用車道 天花板 = 公設 管理費支出沒問題如私人車格地面裂了 乾管委會屁事...停車位如是持分管委會也可以放大絕 開住戶大會 討論停車場去留~~~~
由九戶分擔這些費用,可能會有點吃不消。我是建議,所有費用仍然由30位住戶均攤。但是,這九個車位的使用人,每個車位需另外繳納費用。可以用清潔費或是車道柵欄、鐵捲門保養基金等名目來收取。至於該收多少錢,由貴社區自行估算討論。
kk0628 wrote:請問各位我們是屬於30(恕刪) 順便請問各位我們這種避難加停車位的地下室的燈源所花費的電費應是誰該支出應該是說避難室不用燈 那停車者使用付費沒錯但如果避難室需要燈源 那也不應該全叫停車者支付
kk0628 wrote: 順便請問各位我們這種避難加停車位的地下室的燈源所花費的電費應是誰該支出應該是說避難室不用燈 那停車者使用付費沒錯但如果避難室需要燈源 那也不應該全叫停車者支付.(恕刪) 你這想法真妙,使用者付費,要不他們來避難的時候你再跟他們收費,不過真到需要避難的時候,應該不會有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