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居住之社區(老國宅)
因管委會部分修繕工程 疑似有財務不清楚
本人曾以區分所有權人之身分
向管委會提出書面申請 要求調閱財報
但管委會置之不理
曾向主管機關提出檢舉
主管機關也多次發函給管委會
但管委會似乎也沒再怕的
想請教一下版上大大們
若本人想發函給管委會
並欲附件給主管機關
要用哪種格式比較好
1.一般公文發函
2.存證信函
3.一般WORD格式 副本給主管機關
再請了解相關程序的各位
協助解惑
謝謝
謝謝
不過我居住的社區 算是奇特案例
1.老舊開放性國宅社區 一共有5百多戶
住戶每個月不用繳管理費
管委會則是利用社區租金收入來運作(停車場管理費/場地租金...等)
2.社區有設管理委員會
但管理規章跟制度是獨樹一格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有明訂每年至少開一次區權人大會
但本社區從有設置管理委員會開始
並沒有每年召開區權人會議
僅在每兩年作改選管理委員會
出席選舉成為變相的區權人會議
沒有實質的開會事實及臨時動議討論
就只有出席選舉
主管機關也認定這樣就是區權人會議
曾有住戶向主管機關陳情(109年反映108年度沒召開)
主管機關僅回覆:這個時間已過了 不溯及既往
要他下個年度如沒召開 再來陳情
3.有關財報不提供一事
本人依循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社區管理規約...等相關規定 提出書面申請
當時主委一句話恕難照辦 就回絕
後來多次向主管機關反映及陳情(書面&電話&當面洽詢)
主管機關承辦每次都說 他有發文給管委會 也要等管委回回覆...等
亦說主管機關要開罰 也要有完整事實確認後 才能進行開罰
這一拖 就超過半年了
主管機關承辦也跟我說過 你這個要快速 就直接提告比較快
主管機關沒有甚麼實質效力OOXX的...
說實在 真的很想給他三字經下去
4.有人建議要提告
提告也要有證據或能舉證
最有利的證據就是工程修繕財報
但管委會打死就是不給
主管機關發函也是沒用
雖社區現場可看出修繕工程有異狀(以舊品冒充新品)
但沒有修繕財報來佐證 要如何提告?
何況走司法訴訟這一步 並非是最好的方式
上述講了這麼多
讓大家看到這麼奇葩的管委會
另也總算見識有這麼軟的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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