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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約定專用機車位收費問題

新任管委會近期要收取約定專用機車位費用
 
以下為此案說明:
1.採取手動紙本抽籤,每戶發配一個。
2.收費金額:每月 100 元整。
3.約定專月機車位的發配是所有權戶的權利,沒有停放亦無需收費。
4.機車格之權利人沒有機車,該車位可以出租使用,收費辦法亦同。
5.機車的定義:係指監理所發放 250CC 以下之牌照兩輪機車。
6.排外收費條款:電動機踏車、免牌照小型電力機車之車種免收費。
7.約定專用機車停車位,每年得依區權大會管委會改選後,重新抽籤。
 
依據第3點及第6點,想請問是否合理?
以及約定專用機車位管委會收取費用是否合法?
 
謝謝
2020-09-06 11:26 發佈
我是覺得沒啥問題...一般都會收100塊.~
所有的條款..及收不收費..就開會決定..沒有啥合不合理的問題.!!
區權會通過就合法!如果只是管委會通過!下次區權大會可以重新訂定。
我們社區只停放腳踏車都要收費
john7792820023628 wrote:
新任管委會近期要收取約定專用機車位費用
 
以下為此案說明:
1.採取手動紙本抽籤,每戶發配一個。
2.收費金額:每月 100 元整。
3.約定專月機車位的發配是所有權戶的權利,沒有停放亦無需收費。
4.機車格之權利人沒有機車,該車位可以出租使用,收費辦法亦同。
5.機車的定義:係指監理所發放 250CC 以下之牌照兩輪機車。
6.排外收費條款:電動機踏車、免牌照小型電力機車之車種免收費。
7.約定專用機車停車位,每年得依區權大會管委會改選後,重新抽籤。
 
依據第3點及第6點,想請問是否合理?
以及約定專用機車位管委會收取費用是否合法?
 
謝謝


只要你們的區權會通過就合法..
john7792820023628 wrote:
有權戶的權利,沒有停放亦無需收費

去看住戶公約
公約上有載明施行辦法或是近期區權會有變更並表決通過時,請遵照辦理
如果沒有,請向管委會提出異議,依照原公約規定執行
沒有改善就向建管處檢舉
每個社區公約不盡相同,沒人能說合不合理
感謝各位回覆
我認為收費沒問題,因為使用者付費,但我認為收費必須符合公平原則
現在管委放出這規約,使用者付費對象是針對機車,而非機車格
 
我們社區地下室目前規劃有三種停車格
 
1.腳踏車/電動車停車格(不用付費)
 
2.機車格(以前沒收,現在規定要收)
 
3.汽車格(須付費)
 
現在管委放出規約是說,每個住戶都會分發到一個機車專用格,但不使用或是停放電動車/腳踏車就不用付費,但如果停放機車就必須付費,我認為應該比照汽車停車位一樣,不管有沒有停都要收取費用
 
 
想請問各位大大社區專用機車位的收取規則為何?謝謝
john7792820023628 wrote:
新任管委會近期要收取...(恕刪)


我們社區沒有3的問題
有付錢才有感應貼紙,才能進社區停車
至於6,也是要收費,電車一樣要貼紙
自行車也是收費,但比較便宜

長久的經驗告訴我們,收費是絕對必要的
不然地下室會有一堆垃圾車輛
john7792820023628 wrote:
感謝各位回覆
我認為...(恕刪)

我們社區機車位!原則是一戶一個,但是目前採取自由登記,不管停腳踏車或機車(重機除外)均收100元!沒登記不用付費!有的戶別會登記三個機車位。
依使用者付費原則,不合理,也不適合

一、先搞清楚這機車位是否合法(消防法規)

二、收費金額太麻煩,一年 1500,一年一抽,採登記制,

如果有多的車位,再採第二次抽籤、第三次籤,最後剩下,

再由需要的人來登記,基本上一戶最多兩個,除非通通分配完還有剩,

再開放登記租用,中間租用 一樣是一年期收費,以減少管理上問題,

如不接受,那就等下一次抽籤。

三、不限制停放車種,但以一格一車為限,如果是大車,可兩格一車。

有些人要停單車、電動車、重機,管委會管不了這麼多

所以第6條有問題,因為使用者付費,不然一堆人先停電動車,後來改停機車,你怎麼管?

或著說「我不停,然後不付費,之後再停下去了,你管委會怎麼管?

四、每年一重抽一次,以避免長期佔用產生的問題。
john7792820023628 wrote:
依據第3點及第6點,想請問是否合理?


我覺得第六點不合理..既然要收..就不管是什麼..只要佔一小位都算是一個機車位..為什麼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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