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公寓沒有管委會, 誰要負責修繕呢? 若要找人施作修繕的業者, 應該要往哪個方向呢? 謝謝!

第一次在論壇發問請教大家. 好不容易花了一生積蓄買了房子...
我家這棟是5層公寓, 每一層2戶, 門牌號碼分別是 6號(共5戶)和8號(共5戶). 沒有管委會, 通常有公共部分要處理時, 住戶們才會相互詢問處理意願.
這次問題比較複雜, 每當下雨過後, 有些住戶的屋內牆壁會開始滲水, 越來越嚴重, 沒下雨就沒事.

附近好心的鄰居幫忙看到在6號那裏發現多條明顯深層裂縫, 裂縫出現的位置分別在:
(1)頂樓戶五樓的外牆
(2)四樓的外牆
(3)女兒牆
(4)大約在女兒牆和樓板相交處有橫向的裂縫

雖然我住3樓也出現漏水, 沿路漏到1樓. 找過師傅將頂樓排水孔(落水頭)封死, 等下雨之後看結果, 最後還是一樣狀況, 所以猜是那些裂縫造成吧. 為避免繼續嚴重下去, 一旦崩落傷人, 不敢想像, 我是寧願早點處理, 但其他住戶不這麼想阿

請問:
A. 應負維護修繕之責是該層的住戶, 或是6號的所有住戶共5戶一起呢?
B. 若是6號的所有住戶共5戶應負修繕之責, 需要多少戶同意即可處理修繕呢?
C. 若是未達同意人數, 四樓的住戶可以不經過其他戶的同意之下, 對其四樓外牆裂縫做修繕嗎?
D. 不想作違法行為, 以上我們可以依據哪些法規去要求呢?
E. 若要找人施作修繕的業者, 應該要往哪個方向呢?

雖然戶數少, 但是住戶有各種想法和考量, 需要找時間開會整合, 所以我先上來請教大家. 謝謝!
2020-08-28 16:57 發佈
依法規上,漏水都是那棟住戶全部一起平均分擔
但實務上常見的就是上法院等判決
 
A. 應負維護修繕之責是該層的住戶, 或是6號的所有住戶共5戶一起呢?
5戶一起分擔
B. 若是6號的所有住戶共5戶應負修繕之責, 需要多少戶同意即可處理修繕呢?
除非你們是要""遮棚或是其他結構物才需要同意
漏水修繕不須同意就可以進行處理,公設維持之修繕費為義務非意願取向
 
C. 若是未達同意人數, 四樓的住戶可以不經過其他戶的同意之下, 對其四樓外牆裂縫做修繕嗎?
D. 不想作違法行為, 以上我們可以依據哪些法規去要求呢?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有損害到設施設備甚至精神賠償則是民法
E. 若要找人施作修繕的業者, 應該要往哪個方向呢?
一般而言找抓漏業者、統包公司、泥作業者,防水,以前統稱土水師
甚至現在的一些屋頂防水工程、油漆也有做
台灣的藍領很可憐要樣樣都會才有機會接到案子
沒可選也可選 wrote:
第一次在論壇發問請教(恕刪)

看分界線阿
誰在使用誰負責維修.........

EX
頂樓天台都是頂樓住戶再用了
然後有漏水問題 就叫同號的住戶出錢修
要是你吞的下去嗎~~

老舊公寓的潛規則 範圍在誰的使用範圍 誰就為責修繕.........

真的用法條 或上調解 還是法院
只會.......
可以看一下我這集, 公寓或大樓問題多多 , 基本上公共區域要修繕 , 要經過全體住戶的同意 , 因為管委會需要一筆工程費用 , 這部分一般不會使用平常你們繳交的管理費 , 只要有一戶不同意 , 基本上就不用想修繕 , 除非有人肯負擔不想出錢的住戶這一部分的金額 , 例如總工程款是100萬 , 共200個住戶 , 這部分需繳交的每戶是5000 , 如果有其中有50戶不願意修繕 , 就變成150戶需繳交6600元的工程款 , 然後其中50不同意的住戶是享受到免費的服務 , 所以社區修繕經常到了出現重大問題才會去想辦法解決 , 例如這幾年發生的電梯意外 , 因為住戶大部分都認為保養更新維護是浪費錢 , 到了出人命了 , 為時已晚
DiFriend wrote:
依法規上,漏水都是那(恕刪)


還是有些不了解, 請問:
1. 我們沒有設置管委會, 都是住戶隨時主動, 所以也可以引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嗎?
2. 外牆…..(不管裂縫出現在哪一層)、女兒牆、女兒牆和樓板相交處, 都算是共用部分嗎?
3. 若2. 所提到的都算是共用部分, ...... 那麼我們可以請某一戶(避免太多窗口)負責找業者來進行修繕修補如抓漏、補裂縫、作防水等等,
至於整個過程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由5戶平均分攤? 還是5戶作比例分攤呢? 可以舉例嗎?

確實太多家在做, 有的是公司, 有的是個人…., 不免會讓人擔心品質.
84865426 wrote:
看分界線阿誰在使用誰(恕刪)


目前頂樓平台沒有搭建, 也沒放私人物品, 所以大家都可以上去.

看分界線…. 可是外牆沒有標示線或裝飾….. 裂縫很多, 又都在外牆, 裂的地方距頂樓平台有些距離, 業者會爬牆去看嗎? 還是他們使用儀器設備呢? 我沒看過, 所以很好奇的問.
工頭阿銘 wrote:
可以看一下我這集, (恕刪)


謝謝你的分享, 看到你還有其他影片, 長知識喔.

我們在北部.....

其實也猜出我們住戶可能有會想我家沒漏水, 或沒受什麼影響, 還可以忍, 為何要現在花錢處理. 可是受災嚴重住戶若被卡住, 勢必又….; 台灣處於地震帶, 強降雨的頻率越明顯, 老實說誰能保證每次的破壞, 究竟會加深嚴重的程度到哪,

我家人每次看到那些裂縫, 很替大家擔心, 雖然不是頂樓戶, 總不能樓上先垮再說, 還是掉下來危害路人的人命才處理, 而且早點處理也可以花較少的錢. 一起分攤, 可以減輕每戶的負擔.
Q1. 我們沒有設置管委會, 都是住戶隨時主動, 所以也可以引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嗎?
可以,老公寓都適用
 
Q2. 外牆…..(不管裂縫出現在哪一層)、女兒牆、女兒牆和樓板相交處, 都算是共用部分嗎?
這裡有一個很麻煩的地方
就像前幾樓的人說的一樣
老公寓潛規則頂樓的修繕一般都是交由頂樓的住戶負責
很少會像樓主住在下層覺得非自己使用區域的修繕也是要盡一份心力
但在法律上,一般也不會特別簽約定使用
所以共用部分是客觀事實
而樓板交界處一般是由上下2戶共同維護負擔
除非是公共管線的部分需要動比較大的範圍才會共同分擔
 
所以這邊有很多地方可以灰
基本上走到法院是常見的
 
一般其他戶根本就不理修繕
因為不是自己家
所以除非出大事不然一定都是拖著不處理
 
這真的沒有絕對的處理方式
甚至是部分案例是幾個出錢修繕,而沒出錢的也共享成果
因為這筆錢走到法院勞心勞力,很多人碰到就放棄走法院的部分
 
Q3. 若2. 所提到的都算是共用部分, ...... 那麼我們可以請某一戶(避免太多窗口)負責找業者來進行修繕修補如抓漏、補裂縫、作防水等等,
至於整個過程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由5戶平均分攤? 還是5戶作比例分攤呢? 可以舉例嗎?
如果你們說好,可以請一個負責人或窗口沒問題
費用於"理"上是平均分攤,但遇到不想出錢,你們也不想走法院
就像上述所及,要怎麼比例分攤就要跟其他戶討論出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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