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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助,鄰居施工強迫我家搬走,鄰損屋倒怎麼辦?

急求助~

小女家在新竹市,住處是長輩傳承下來的三戶共用屋頂磚造平房(單戶約20坪,85年前建築,沒有建照也沒有保存登記),現在其中一戶後代賣掉,新地主A要把房子拆掉重建。

上個月初A主張共用牆壁是劃自己的土地上,所以要拆牆要求我們搬走,但我覺得不合理就打電話到新竹地政事務所問當初幫A鑑界測量的公務員,他說他印象中共用壁是一人一半。(內心驚訝A是想用騙的騙人搬走嗎?)

但口說無憑,為了避免以後爭議,我還在申請重新鑑界確定,但內心真的很不安,晚上都睡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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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鑑定結果是一人一半,A可以選擇改圖(目前還在畫,還沒送審取建照)後退建立獨立的牆,
或打掉一半的隔間牆(很薄,只有四寸寬)。

甚至如果真的整面共用牆都在A土地上,那我家就真的得拆屋還地了嗎?
可是網路上有看到權力濫用的案例,不知道是否有可能是用在我家的狀況上?

無論是哪個方案,我都擔心結構安全,畢竟共用了屋頂與鋼樑的屋子,
真的能不影響另外兩戶下拆三分之一? 若不幸施工產生鄰損房子倒了怎麼辦?

查詢了新竹市鄰損條例,也只有影響到公共安全才會停工。
要自保也得先做施工前的鄰屋(我家)現況鑑定才能確定是鄰居施工造成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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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版友是否能提供後續處理的建議?
無意外會再次鑑界確定共用牆主權。

但是否要做屋況的現況鑑定家裡有兩派想法:
一派家人認為一定要申請現況鑑定,可是鑑定費用不貲,有版友申請過嗎? 有什麼要注意的?
新竹除了土木技師公會外,有推薦的事務所可以幫忙嗎? 畢竟地不大66平方米而已
(對應2000平方米起跳的區間),價格有更划算的計費方式嗎?

還有一派家人建議就在開工前買一份報紙,自己拍照跟錄影存證建築就好。
(但隱憂是技術不足導致紀錄不完全,有關土地水平跟房屋傾斜的數據就沒有辦法記錄到,未來要求賠償恐怕有舉證困難)

小妹真的蠻煩惱的,家裡也因為這件事情爭論不斷,還請版友幫忙集思廣益。感謝大家~
2020-05-06 11:23 發佈
king11628 wrote:
急求助~

小女家在新竹市,住處是長輩傳承下來的三戶共用屋頂磚造平房(單戶約20坪,85年前建築,沒有建照也沒有保存登記),現在其中一戶後代賣掉,新地主A要把房子拆掉重建。

上個月初A主張共用牆壁是劃自己的土地上,所以要拆牆要求我們搬走,但我覺得不合理就打電話到新竹地政事務所問當初幫A鑑界測量的公務員,他說他印象中共用壁是一人一半。(內心驚訝A是想用騙的騙人搬走嗎?)


重建拆你家?

我看你還是找律師好了

對方重建牆壁沒有退縮

就是違建了

到時候 你就該知道怎麼做了

king11628 wrote:
如果鑑定結果是一人一半,A可以選擇改圖(目前還在畫,還沒送審取建照)後退建立獨立的牆,
或打掉一半的隔間牆(很薄,只有四寸寬)。

共用牆是一人一半, 要單獨重建不可以打掉一半牆的. 只能退縮建新牆.
真拆牆你就直接打110, 不相信有工人敢這樣拆.
鄰損屋倒就叫他賠錢而已啊,不賠錢就法院見,

蓋大樓打地基造成周圍房屋損毀都要賠償,

我家附近蓋大樓都有專員來我家調查房屋狀況鑑定存證,

至於你鄰居根本就只是想欺負你不懂而已,

搞不好是想直接蓋在你的土地上面,然後地上權比地權大,吃死你。
鐵牛CEO wrote:
重建拆你家?我看你還...(恕刪)


我都開始研究跟對方先簽鄰損契約書,還在想要怎麼寫,及要怎麼寄存證信函了。

希望A能理性溝通,以後還要做鄰居的。我也不希望弄太難看。


隔壁自建的小建案,也能要求A派人做鑑定嗎?(目前家人反對,說人是A找的,無法中立的評判安全問題)

另外,如果A退後建立獨立牆,應該也是要間隔一定距離吧? 還是說會搭在原始磚牆上?(擔心磚牆結構撐不住)
king11628 wrote:
約書,還在想要怎麼寫,及要怎麼寄存證信函了。

希望A能理性溝通,以後還要做鄰居的。我也不希望弄太難看。


隔壁自建的小建案,也能要求A派人做鑑定嗎?(目前家人反對,說人是A找的,無法中立的評判安全問題)


垃圾人能講得通就不會那麼垃圾,所以你自己要強悍點.

牛牽到北京還是牛 不變的定律.
一浮雲
king11628 wrote:
急求助~

小女家在...(恕刪)


別想太多,你家一定被鄰損,連棟建築哪可能重建不鄰損的,光他要幫你補牆面這件事就很麻煩,他幫你做好等等有漏水找誰? 你要求自己找廠商做,他又可能嫌棄太貴了。

這時候就是找好律師諮詢,每天蒐證,而且等等他拆除把你家拆壞了,你們真的要搬走在外面住一陣子,等用好再回來,住宿誰出、額外負擔誰負,這都很麻煩

不怕鄰損,只怕損後拖拖拉拉隨便補強,吿來告去浪費時間,精神衰弱啊
我當初買一小塊素地自建,訂契約時才知道原地主有簽共同壁給鄰居,鄰居那片牆壁也有鋼筋突出約一公尺,意思是要給這塊地蓋房子的時候用,後來我們蓋的時候沒有用這塊牆壁,自己獨立牆壁。九二一大地震後,建築法規有規定蓋房子要留碰撞空間,我的建築師設計兩邊牆壁各留約4公分的碰撞空間,蓋的時候營造商在這個碰撞空間塞保麗龍防碰撞,前後與鄰居相接的壁面做防水條防水,所以我的面寬減少40公分,就自己認了。像我對面的房子有設計地下室,挖地基時還做擋土牆,他隔壁沒有連接房子,距離最近的房子都有一米半。我們蓋的時候很怕損害到鄰居的房子,營造商過年過節都要送禮給鄰居。
所以,對方蓋房子也是要遵守建築法規,不是他想怎麼蓋就怎麼蓋,有可能蓋在共同壁上嗎?這種老房子牆壁應該不是RC的吧?共同壁承載力不足。
以上僅提供個人經驗供參考,其實建議你找個律師,會比較有保障。
king11628 wrote:
急求助~


king11628 wrote:
急求助~小女家在新竹(恕刪)


如果還想住在原本房子
就快申請現況鑑定,也別想著等隔壁施工後看狀況了
照你的敘述看,是不會更好只會更壞

甚至,應該去確認對方施工許可是否有申請
連棟房屋要拆除相關安全性認定應該都不容易
愛曼達在這裡 https://www.facebook.com/miro1827/
你應該花個幾千元諮詢有相關經驗的律師才能得到比較正確的資訊

就我的經驗, 雙方用討論的方式找出一個折衷的方式會比較好. 除非你很確定對方沒權力要求你拆. 如果對方有權利要求拆牆, 法院會傾向叫你拆, 因為老屋價值不高. 我個人建議是不要用主觀意識去處理問題, 像是"這房子雖然破, 但對我意義重大", "拆了我沒地方住"之類的, 不能客觀處理事情老是堅持自己的想法最後痛苦的是你自己. 當初我隔壁鄰居就因為很堅持他的老平房不能動, 也不想補償我, 最後牆拆了搖搖欲墜用輔助支撐架撐著還是得住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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