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 更新
利用早上回到社區找管委會討論一下,
發現管委會全換人了,
然後跟新主委聊了一下,
發現原來是社區的人受不了萬年擺爛管委會,
2019 年中改選,住戶大團結,
擠下了萬年地主戶霸佔的管委會。
然後新的管委會重新查看管理費,
發現一團亂,
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整理,
一堆管委會的關係住戶,
好幾年都沒繳過管理費...
他們發了十幾份存證信函出去...
財委也直接把管理費收支表讓我看了一下,
繳費狀況真的非常糟糕...
主委說,我兩年沒繳算客氣的,
五年以上沒繳的都有...
也因為這樣,
所以管委會也表示沒辦法給我什麼協商的機會,
因為真的就是以前的管委會擺爛 (包庇?) 不運作,
所以換了一個管委會之後一定要追溯。
他們也明白問題不在我這裡,
但是如果開了先例,
這樣那些前管委會包庇的關係住戶,
都來這樣搞,就沒完沒了。
所以,我會默默的吞下這兩年的管理費了...
至於我的房客,
合約丟了,手機空號,Line 不讀不回 (大概封鎖我了),
只憑一個人名我能怎麼追討?
我看也沒機會求償了。
唉,一個萬年擺爛的管委會,
真的會毀了一個社區...
謝謝各位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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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之前有間房子出租,
當初跟房客議定好管理費由他們自行繳納給管委會。
後來小弟的房子因故於 108 年初賣掉,
當時跟房客同時解約,請他們搬家。
解約當時,我在社區大樓公佈欄沒有看到任何管理費欠繳資訊,
加上我雖然租給房客而沒有住在該社區,
但是一兩個月也是會回去社區看一下有沒有什麼資訊公告,
也都沒看到管委會有公告任何管理費欠繳資訊,
所以當時也沒注意房客管理費都沒繳,就與房客合意解約,
也退還了保證金。
沒想到事隔快一年,
突然收到管委會的電話跟存證信函,
表示我欠繳 106 ~ 107 兩年度整年的管理費未繳,
要我補繳。
我當然明白房客的管理費如果不繳納,是需要由房東負責。
但是根據一般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兩期未繳管理費就應通知,
我們的管委會卻遲遲隔了 24 期才通知,
搞得我沒機會跟房客催討。
如果管委會有認真執行通知,應該兩三期內就該進行通知。
而且管委會並非沒有我的聯絡資料,
畢竟都可以打電話跟寄存證信函給我了。
所以想請教各位,
我有什麼權利可以跟管委會協調欠繳金額嗎?
畢竟我覺得管委會也有嚴重疏失,
照規定是兩個月沒繳就要通知,他們是兩年共 24 期沒繳都還沒反應,
直到 3 年後才通知我繳費 (從 106/01 開始,到現在 108/12 已經將近 3 年了),
而且我還跟房客都解約一年了,搞得我完全沒機會跟房客催討。
還是我只能默默的全吞下這兩年的管理費?
而管委會是完全無責?
還是有機會跟管委會協調管理費負擔比例?
謝謝各位指教。
Hsiuan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之前有間房子出租,
當初跟房客議定好管理費由他們自行繳納給管委會。
後來小弟的房子因故於 108 年初賣掉,
當時跟房客同時解約,請他們搬家。
解約當時,我在社區大樓公佈欄沒有看到任何管理費欠繳資訊,
加上我雖然租給房客而沒有住在該社區,
但是一兩個月也是會回去社區看一下有沒有什麼資訊公告,
也都沒看到管委會有公告任何管理費欠繳資訊,
所以當時也沒注意房客管理費都沒繳,就與房客合意解約,
也退還了保證金。
沒想到事隔快一年,
突然收到管委會的電話跟存證信函,
表示我欠繳 106 ~ 107 兩年度整年的管理費未繳,
要我補繳。
我當然明白房客的管理費如果不繳納,是需要由房東負責。
但是根據一般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兩期未繳管理費就應通知,
我們的管委會卻遲遲隔了 24 期才通知,
搞得我沒機會跟房客催討。
如果管委會有認真執行通知,應該兩三期內就該進行通知。
而且管委會並非沒有我的聯絡資料,
畢竟都可以打電話跟寄存證信函給我了。
所以想請教各位,
我有什麼權利可以跟管委會協調欠繳金額嗎?
畢竟我覺得管委會也有嚴重疏失,
照規定是兩個月沒繳就要通知,他們是兩年共 24 期沒繳都還沒反應,
直到 3 年後才通知我繳費 (從 106/01 開始,到現在 108/12 已經將近 3 年了),
而且我還跟房客都解約一年了,搞得我完全沒機會跟房客催討。
還是我只能默默的全吞下這兩年的管理費?
而管委會是完全無責?
還是有機會跟管委會協調管理費負擔比例?
謝謝各位指教。(恕刪)
你可以付清管理費後在去找你的房客要
這件事上管委會沒責任要負責..一點都沒有
你和房客的約定是你和房客的約定
和管委會無關
你要求房客去代付管理費
是你要自己去追房客有沒有付管理費
因為管委會無權要求你的房客付管理費
所有權人是你.所以管委會他們只能找你要
那沒人付管理費的情況下
他們找所有權人的你去追這筆錢
合情合理
管委會也沒有責任要幫你分擔任何一毛錢的管理費
關他們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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