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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兩年沒繳管理費,管委會事隔一年後才來追繳

2020/1/1 更新

利用早上回到社區找管委會討論一下,
發現管委會全換人了,
然後跟新主委聊了一下,
發現原來是社區的人受不了萬年擺爛管委會,
2019 年中改選,住戶大團結,
擠下了萬年地主戶霸佔的管委會。

然後新的管委會重新查看管理費,
發現一團亂,
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整理,
一堆管委會的關係住戶,
好幾年都沒繳過管理費...
他們發了十幾份存證信函出去...

財委也直接把管理費收支表讓我看了一下,
繳費狀況真的非常糟糕...

主委說,我兩年沒繳算客氣的,
五年以上沒繳的都有...

也因為這樣,
所以管委會也表示沒辦法給我什麼協商的機會,
因為真的就是以前的管委會擺爛 (包庇?) 不運作,
所以換了一個管委會之後一定要追溯。

他們也明白問題不在我這裡,
但是如果開了先例,
這樣那些前管委會包庇的關係住戶,
都來這樣搞,就沒完沒了。

所以,我會默默的吞下這兩年的管理費了...

至於我的房客,
合約丟了,手機空號,Line 不讀不回 (大概封鎖我了),
只憑一個人名我能怎麼追討?
我看也沒機會求償了。

唉,一個萬年擺爛的管委會,
真的會毀了一個社區...

謝謝各位的指教。

===============================
原文:

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之前有間房子出租,
當初跟房客議定好管理費由他們自行繳納給管委會。

後來小弟的房子因故於 108 年初賣掉,
當時跟房客同時解約,請他們搬家。

解約當時,我在社區大樓公佈欄沒有看到任何管理費欠繳資訊,
加上我雖然租給房客而沒有住在該社區,
但是一兩個月也是會回去社區看一下有沒有什麼資訊公告,
也都沒看到管委會有公告任何管理費欠繳資訊,
所以當時也沒注意房客管理費都沒繳,就與房客合意解約,
也退還了保證金。

沒想到事隔快一年,
突然收到管委會的電話跟存證信函,
表示我欠繳 106 ~ 107 兩年度整年的管理費未繳,
要我補繳。

我當然明白房客的管理費如果不繳納,是需要由房東負責。

但是根據一般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兩期未繳管理費就應通知,
我們的管委會卻遲遲隔了 24 期才通知,
搞得我沒機會跟房客催討。
如果管委會有認真執行通知,應該兩三期內就該進行通知。

而且管委會並非沒有我的聯絡資料,
畢竟都可以打電話跟寄存證信函給我了。

所以想請教各位,
我有什麼權利可以跟管委會協調欠繳金額嗎?
畢竟我覺得管委會也有嚴重疏失,
照規定是兩個月沒繳就要通知,他們是兩年共 24 期沒繳都還沒反應,
直到 3 年後才通知我繳費 (從 106/01 開始,到現在 108/12 已經將近 3 年了),
而且我還跟房客都解約一年了,搞得我完全沒機會跟房客催討。

還是我只能默默的全吞下這兩年的管理費?
而管委會是完全無責?
還是有機會跟管委會協調管理費負擔比例?

謝謝各位指教。
2019-12-31 15:41 發佈
沒聽過管理費沒繳可以協商金額少繳的,除非所有區權人開會同意。
房子租人管理費叫房客繳本來就有風險,管理費應含在租金內房東自己繳。
房子賣掉時有經驗的仲介會去查有無欠繳管理費,並請管委會開繳清證明給買方。
所以這個管委會(總幹事)沒注意這些細節。也許有催繳通知單放信箱,房客不鳥。也許總幹事經常換人,交接不清沒遇到有責任感的總幹事。
我覺得,這筆錢最後結果還是會由您繳,您再去找(或提告)您的租屋房客要回管理費。
Hsiuan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之前有間房子出租,
當初跟房客議定好管理費由他們自行繳納給管委會。

後來小弟的房子因故於 108 年初賣掉,
當時跟房客同時解約,請他們搬家。

解約當時,我在社區大樓公佈欄沒有看到任何管理費欠繳資訊,
加上我雖然租給房客而沒有住在該社區,
但是一兩個月也是會回去社區看一下有沒有什麼資訊公告,
也都沒看到管委會有公告任何管理費欠繳資訊,
所以當時也沒注意房客管理費都沒繳,就與房客合意解約,
也退還了保證金。

沒想到事隔快一年,
突然收到管委會的電話跟存證信函,
表示我欠繳 106 ~ 107 兩年度整年的管理費未繳,
要我補繳。

我當然明白房客的管理費如果不繳納,是需要由房東負責。

但是根據一般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兩期未繳管理費就應通知,
我們的管委會卻遲遲隔了 24 期才通知,
搞得我沒機會跟房客催討。
如果管委會有認真執行通知,應該兩三期內就該進行通知。

而且管委會並非沒有我的聯絡資料,
畢竟都可以打電話跟寄存證信函給我了。

所以想請教各位,
我有什麼權利可以跟管委會協調欠繳金額嗎?
畢竟我覺得管委會也有嚴重疏失,
照規定是兩個月沒繳就要通知,他們是兩年共 24 期沒繳都還沒反應,
直到 3 年後才通知我繳費 (從 106/01 開始,到現在 108/12 已經將近 3 年了),
而且我還跟房客都解約一年了,搞得我完全沒機會跟房客催討。

還是我只能默默的全吞下這兩年的管理費?
而管委會是完全無責?
還是有機會跟管委會協調管理費負擔比例?

謝謝各位指教。(恕刪)


你可以付清管理費後在去找你的房客要

這件事上管委會沒責任要負責..一點都沒有

你和房客的約定是你和房客的約定

和管委會無關

你要求房客去代付管理費

是你要自己去追房客有沒有付管理費

因為管委會無權要求你的房客付管理費

所有權人是你.所以管委會他們只能找你要

那沒人付管理費的情況下

他們找所有權人的你去追這筆錢

合情合理

管委會也沒有責任要幫你分擔任何一毛錢的管理費

關他們屁事
joe657 wrote:
沒聽過管理費沒繳可以...(恕刪)


我的房子是透過房仲賣的沒錯,
他們可能也疏忽沒查管理費的部分,
所以真的都沒注意到。

現在隔了那麼久才通知,
實在很頭痛。
黑羽斷翼 wrote:
你可以付清管理費後在...(恕刪)


其實我沒說我不處理,
只是管委會真的太晚通知我,
如果他幾個月沒繳就通知我,
我都可以處理。

我平常回大樓去看也偶爾會遇到管委會主委,
還會聊兩句,
他們都知道我的房子是出租,
也都沒有告訴我管理費沒繳的事。

然後因為我跟房客解約,
我後來也沒把合約留著,
最近打手機給房客,
已經是空號,
Line 也不讀不回,
所以整個無法聯絡到前房客了。

只是對管委會兩年不處理管理費的事感到很頭痛而已。
沒算利息就不錯了,還協商。

頭痛?你的痛錢吧!
不是你繳,就是找房客來繳。
不然找出繳費收據。
一直說那些沒用的理由有何用。


Hsiuan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恕刪)
Hsiuan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之(恕刪)


房子賣掉了沒?
房子過戶的時候一些稅金水電等
相關的金錢不是都要結清才能過戶
Hsiuan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之(恕刪)


真是管理有夠差的管委會
Hsiuan wrote:
其實我沒說我不處理……我平常回大樓去看也偶爾會遇到管委會主委,還會聊兩句……
也都沒有告訴我管理費沒繳的事。恕刪)

主委也是您鄰居,他不知道您管理費沒繳的原因,也不是主委該去催繳。基於住戶情誼,主委“不好意思”問你,擔心有些人要面子,被問沒繳費會見笑轉生氣。催繳管理費是總幹事的責任,聰明盡責的總幹事會視狀況了解原因,見房客不繳適時通知您。
只是覺得您沒危機感太信任房客。出租期間您應該主動關心詢問有無欠費。
第 21 條
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積欠應繳納之公共基金或應分擔或其他應負擔之費用
已逾二期或達相當金額,經定相當期間催告仍不給付者,管理負責人或管
理委員會得訴請法院命其給付應繳之金額及遲延利息。

法律只規定說超過兩期可以催告後得訴請法院命其給付,並不是說超過兩個月一定要催繳.
所以管委會並沒有責任.
另外,如果沒有加收利息,建議樓主趕快繳清,後續你跟房客的問題再自行解決.
Eric N FiFis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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