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投票單,可否設計強迫中獎

各位大大您好

管委會投票單內容可否設計為強迫中獎形式

我們管委會提供的投票單上面只有

管委會擬調漲管理費每坪費用
1.調漲每坪10元
2.調漲每坪15元

卻沒有同意調漲管理費與否的選項
這樣是否變成單一選擇題了?
所以這樣是否合乎相關規定?請有法律背景的大大提供寶貴意見及條文,謝謝了

只想請教有建設性的答案,無論法條規定是否合乎我期待的,但抒發個人想法的,就不需回覆了,謝謝各位
2018-10-07 18:3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管委 中獎
sjsmit82b wrote:
各位大大您好管委會...(恕刪)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如果想調整管理費必須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要有住戶至少3分之2以上的人出席
而出席人數中有4分之3以上同意
才可以調漲管理費
如果未經由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確認前,
對於住戶就不生拘束力和強制力


你不去就解決了
不然你去了不投票也行
喜歡自己寫3.不同意也可以
都和你投反對票意義一樣

反正都是"不同意"一票..

重點是出席的人數和同意的人數要達到規定
不同意的人數不重要..

而且他定2個數字..基本上就是想讓10元過關
因為要達到人數同意一個上漲的數字很難
只好寫成這樣..讓大家去選數字小的來騙選票
黑羽斷翼 wrote: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恕刪)

可向當地市府投訴
管委會會收到公文
自然就會改

swabber wrote:
可向當地市府投訴管...(恕刪)


其實換的角度來看

1.漲價

2.砍福利(省管委費)不管是保全.垃圾車.公設使用..花的到錢的就砍.在不行連電梯都砍掉不使用不保養.砍到收支平衡就對了

自己選吧

黑羽斷翼 wrote:
如果想調整管理費必須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要有住戶至少3分之2以上的人出席
而出席人數中有4分之3以上同意...(恕刪)


以我所知
樓上這位大大說的~是社區初建立時基本條款
可是管委會有正常在運作的
通常都會修掉這一條
因為門檻太高了~會造成社區很多東西
都沒辦法修改運作

回歸樓主問題
一切問題還是得看各社區的規約
如何規範管理費的調整
這是社區自智的精神所在

如果貴社區規約沒有明確規範
可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約
【民主的可貴~就是能尊重別人不同的立場與聲音。真正的自由~以不影響他人的自由才叫做真自由】【別問房價未來是漲是跌,先問明天股市漲跌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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