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
我的房子89年就蓋好,我97年買二手屋
1.我97年買房的時候,前屋主分離式冷氣主機就在現在的外牆上。
2.我買得時候裝潢也繳交幾萬保證金給管委會,裝潢後管委會也認同無損公設,退回保證金。
現在換主委後,他就執行公共外牆不能掛冷氣,要所有人拆除大約有40幾戶,我疑惑的是
1.公共外牆冷氣是管委會認定?
2.他可以溯及既往,想拆就拆?違建都不能了 冷氣外牆可以?
3.當初管委會也收保證金,現在還說是我破壞牆面的。我買的時候前屋主就裝那了。
當初他同意現在又不同意,真要拆管委會不用付拆除補償費?
管委會這樣執行依法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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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操》在「外牆」裝冷氣 可能吃上官司!?
很多人或是親友可能都曾遇過類似這樣的問題,為什麼在自家房子加裝冷氣竟然會被人家告?!房屋所有權登記面積包含「四周牆壁」,架設鐵架與冷氣的部分,也應該是自家的「專有部分」而非共用部分。另外,在外牆懸掛冷氣的人,比比皆是,為什麼就違法了?
2017-05-09 14:18
文/ 法操司想傳媒
根據媒體報導,台北市北投一棟住宅大樓,6樓王姓住戶在外牆架置鐵架和2台冷氣機,因冷氣運轉產生的振動、噪音,引起5樓林姓鄰居不滿,經過幾次協調,皆未達成協議,林姓住戶憤而提起提「排除侵害訴訟」要求拆除冷氣、恢復外牆原狀。
本案中,王姓住戶主張,房屋所有權登記面積包含「四周牆壁」,因此,架設鐵架與冷氣的部分,應是他的「專有部分」,非共用部分。另外,在外牆懸掛冷氣的人,比比皆是,這應算是「地方習慣」。
但士林地方法院則認為,王姓住戶違反民法關於「處分共有物」及「公寓大樓管理條例規定」,判決要求王姓住戶「拆除鐵架」與「空調設備」,將「外牆」返還其他共有人。
在台灣,常常可以見到,大家將冷氣的壓縮機,架在房屋外面,難道我們大家都違法了嗎?就讓《法操》帶各位看看,法條到底如何規定吧!
外牆為所有住戶共有,不得任意變更
從本案例來看,士林地方法院認為,依照內政部營建署《公寓大廈規約範本》的規定,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除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不得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外牆部不屬於房屋所有權人的專有部分,是全體住戶所共有的,所以在設置上,需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後,才能設置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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