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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冷氣機裝在外牆10幾年,管委會說違法要拆,依法有據?

請教一下
我的房子89年就蓋好,我97年買二手屋
1.我97年買房的時候,前屋主分離式冷氣主機就在現在的外牆上。
2.我買得時候裝潢也繳交幾萬保證金給管委會,裝潢後管委會也認同無損公設,退回保證金。

現在換主委後,他就執行公共外牆不能掛冷氣,要所有人拆除大約有40幾戶,我疑惑的是
1.公共外牆冷氣是管委會認定?
2.他可以溯及既往,想拆就拆?違建都不能了 冷氣外牆可以?
3.當初管委會也收保證金,現在還說是我破壞牆面的。我買的時候前屋主就裝那了。
當初他同意現在又不同意,真要拆管委會不用付拆除補償費?

管委會這樣執行依法有據?

2017-12-04 17:23 發佈

Ader0721 wrote:
請教一下 我的房子89...(恕刪)



規約上有規定嗎?

若是現在才寫到規約去,那也不能朔及既往

我認為於法無據

不用理他

若他認為是違建請他去檢舉違建

難不成他敢自行動手拆

那你就直接報警就好了


自由評論網 > 媒體
法操》在「外牆」裝冷氣 可能吃上官司!?
很多人或是親友可能都曾遇過類似這樣的問題,為什麼在自家房子加裝冷氣竟然會被人家告?!房屋所有權登記面積包含「四周牆壁」,架設鐵架與冷氣的部分,也應該是自家的「專有部分」而非共用部分。另外,在外牆懸掛冷氣的人,比比皆是,為什麼就違法了?

2017-05-09 14:18


文/ 法操司想傳媒

根據媒體報導,台北市北投一棟住宅大樓,6樓王姓住戶在外牆架置鐵架和2台冷氣機,因冷氣運轉產生的振動、噪音,引起5樓林姓鄰居不滿,經過幾次協調,皆未達成協議,林姓住戶憤而提起提「排除侵害訴訟」要求拆除冷氣、恢復外牆原狀。

本案中,王姓住戶主張,房屋所有權登記面積包含「四周牆壁」,因此,架設鐵架與冷氣的部分,應是他的「專有部分」,非共用部分。另外,在外牆懸掛冷氣的人,比比皆是,這應算是「地方習慣」。

但士林地方法院則認為,王姓住戶違反民法關於「處分共有物」及「公寓大樓管理條例規定」,判決要求王姓住戶「拆除鐵架」與「空調設備」,將「外牆」返還其他共有人。

在台灣,常常可以見到,大家將冷氣的壓縮機,架在房屋外面,難道我們大家都違法了嗎?就讓《法操》帶各位看看,法條到底如何規定吧!

外牆為所有住戶共有,不得任意變更

從本案例來看,士林地方法院認為,依照內政部營建署《公寓大廈規約範本》的規定,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除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不得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外牆部不屬於房屋所有權人的專有部分,是全體住戶所共有的,所以在設置上,需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後,才能設置鐵架。
我們大樓也是有既存20以上違建,管委會與住戶告來告去很多年,最近才正式拆除,其實對其他住戶來說根本沒影響,但管委會與該住戶告來告去,主委熱情消磨殆盡也換了好幾個,不知道這場秀到底是為了什麼,要演給誰看的。
吃飽太閒
不用鳥他
有公家公文再來說

夢與理想的實現者 wrote:
我們大樓也是有既存2...(恕刪)
這樣鐵窗也算吧



Ader0721 wrote:
請教一下 我的房子89...(恕刪)
管委會的存在,其實在法律上算是個bug的存在

請去google何謂 特別權力關係

管委會對於住戶,其實也是某種特別權力關係

基本上,住戶就只能聽話

否則他隨便找個理由都能把你家拍賣

強制拆除你的東西,費用找你出,告上法院,他們還必勝

一個小路人 wrote:
管委會的存在,其實...(恕刪)


不對吧
雖然經由大樓共同所有人所決議出來的"公約"也不能牴觸法律吧
住戶居家所有權屬於私人所有 管委會何來權力大到可以把你家拍賣掉
那大家都要當主委 看誰不爽就把他家賣掉嗎
simonni

那是有手段的,只是你不知道啥手段,管委會直接拍賣你家當然是不行,你太單純了

2022-06-28 1:52
llkkppoo100 wrote:
不對吧
雖然經由大樓共同所有人所決議出來的"公約"也不能牴觸法律吧
住戶居家所有權屬於私人所有 管委會何來權力大到可以把你家拍賣掉
那大家都要當主委 看誰不爽就把他家賣掉嗎

當然不能無端賣掉
要搞到拍賣的確是很麻煩
但的確如果不怕麻煩的話,只要理由找好,其實要強制搬遷+拍賣並不是不可能

理由隨便找
住戶不聽規勸 不遵守公約 理由隨便找都有

更狠點隨便丟一包垃圾在你家門口,然後說你亂丟垃圾開你罰單
你不服不想繳,他們會丟更多次在你家門口,然後多開罰單

到時候以你製造髒亂,罰單也沒繳等理由強制你搬遷

證據?到時候就是國防布
Ader0721 wrote:
請教一下
我的房子...(恕刪)



是管委會那幾個委員決定的,還區權會時區分所有權人共同決定的?
如果是後者,建議你移一移了;不然函送主管機關裁罰時,又多一筆開銷。
可是你又說社區裡有四十幾戶室外機掛外牆!
理應不是區權會通過的,應該是管委會決議的。
但~新主委怎會去挑戰你們四十幾戶呢!?
我猜應該是有人的室外機很吵,有住戶反應,所以管委會才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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