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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有這個權力嗎 ??

我並不是愛狗人士也不是厭狗人士 只是覺得管委會應該沒這個權力吧 ~
管委會有這個權力嗎 ??
2016-12-03 0:0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管委 權力
2016年07月08日

【符芳碩、陳雅芃、王家俊╱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審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各黨團達成共識,刪除現行條文第二十三條,允許公寓大廈以社區規章禁止住戶飼養寵物的條款,召委陳其邁說,朝野都對「不能禁止飼養寵物」達成共識,但對於住戶飼養寵物造成衛生、噪音問題,管委會是否有權管理、限制,待彙整內政部及動保團體意見後,再送朝野協商修法。
jack0101 wrote:
我並不是愛狗人士也...(恕刪)

應該有人的狗叫不停
我們這邊也是同困擾...
但社區是可養的無禁止


只能讓他吵了
是可以的.
我住的這社區,管委會也是在區權會上通過禁養寵物.
有開會經過區分所有權人表決嗎?

很多管委會都自以為頂天,結果上了新聞、上了法院,啥屁都不是!
只有寫通知, 沒說罰則

所以:

已經養的寵物管委會要怎處理?

正打算養的管委會又怎麼處裡?
雖然本人也不喜歡養寵物..
但不會禁止別人飼養寵物..
管委會是沒有這個權利...
因為是妨害最基本自由人權..
不要妨害住戶飼養寵物的自由..
但住戶飼養寵物也不要妨害公共
清潔及噪音...
管委會要訂定飼養寵物管理辦法..
住戶可以報備飼養寵物種類及數量..

管委會成立目的是協助住戶..
不是強制妨害人身自由..
有的人飼養寵物.有的如同子女..
管委會不要太強勢..
開區權會通過的社區規約
違反法律.憲法...無效..

jack0101 wrote:
我並不是愛狗人士也...(恕刪)


當然沒有~

寵物的範圍那麼廣

養隻烏龜也不行嗎?
cinnamon coffee wrote:
有開會經過區分所有權人表決嗎?
很多管委會都自以為頂天,結果上了新聞、上了法院,啥屁都不是!

我們可以開會要求郭董把財產交出來嗎 ??
因為太多飼主
沒有公德心
我朋友社區有好飼主
也有爛的


有公德心是少數
大樓還沒人養前直接拒絕
總比事後一堆鄰居抱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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