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最近小妹所居住之開放型社區,為避免外車隨意停放,影響社區居民停車權益,因此管委會為識別為本社區車輛,因而設計停車證,而社區有車之人,約9成已申辦, 但就有少數幾輛仍不申請,即使開單通知,口頭告知,仍不辦理,還有人拿過期版(3年前,管委會停擺中,部分熱心住戶設計的,)使用.請問對於不遵守規定之人,有何辦法解決? 另外,本社區皆無固定車位,採先到先停.
雖然辦理車證每2年需$100,但外車明顯減少,大家停車也比以前方便許多,對於我來說,那些不辦車證的人漁翁得利,對那些守規矩辦車證的人,豈不是不公?還有沒辦證住戶嗆,我停在我家門口為何不行?沒不行,只是管委會需辦識. 對於無車證者,會開單通知. 我只想問,對那些特殊份子,有何辦法讓他們配合管委會的決議?
ps.車證之收入,全數入管委員帳戶。或立告示牌.
停車位,若於開放空間範圍內,則人人皆有權利停車,以是否有停車證來要管理,於法無據,亦恐會引起糾紛。
您的社區收管理費,這才是首要解決的問題。管委會有費用,才有辦法去推動社區的營造,維護整個社區的發展,而不僅是管理停車位一事。
打個比方,如果有費用,在各個進入社區的入口,搭建拱門,並在其上標示為"XXX社區"。一般人看到這樣的社區入口,應該就不會擅入了。如此不但減少了停車位問題,也營造了社區的整體感!
1.請管委會先訂出停車場管理辦法及違規的罰則經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同意後並納入規約施行
註:罰則需用清潔費名義收取(每小時收?員或每次?元)不可用停車費名義
2.於停車場各入口處清楚告知停車場為私人產權禁止外車進入,及無停車證進入者將依停車場管理辦法收取清潔費,達到清楚告知效果
3.停車場進出口處最好要安裝有監視器,當然最好定時能安排人力巡邏拍照
4.出口處就擺放立牌告知違停者要如何繳費,若是不繳納者則按民法第184條之侵權行為向違規停車人請求補償
基本上透過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就已經會喝止住大部分社區心存僥倖的人且取得合法依據
而第2點的清楚立牌告示也可達到攔阻絕大部分的外車擅闖
最後就剩那些刻意裝傻擺爛的,就只能實際去做到罰款甚至是以法催繳
讓他們知道管委會不是玩假的
如此一來那些不想辦車證的人就只能選是要辦車證還是罰款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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