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住4樓公寓的3樓,1樓是店面
上個月1樓鄰居在我們樓下大門貼了公告說2~4樓的糞管(公共幹管)漏水到他家客廳
希望大家平攤修繕費用,後來他就逕自請人修理了,只跟我們說費用大約2萬以內
雖然他們1樓沒用到這隻糞管他也出一份(很像多大的恩惠)
*修繕的事情是另一個章節,不在這邊討論
總之,上禮拜他都已經修完了,就貼了一張大家都沒看過的估價單,總共22000
到了這禮拜沒有人理他,今天早上又貼了張紙條
大意是說:請2~4樓今天前和他聯絡,否則就要把糞管封死..等等之類的(晚點補圖)
-----------------------
封死害2樓噴糞水他肯定是被告翻的
但是我想要請問:是否可以先就他貼的公告內容請警察先備個案???以免後續責任釐不清
恐嚇又不太能成立的感覺,或是說毀損財物之類的,先讓他不要輕舉妄動
-----------------------
或許有人說就分攤費用就好,但是這內情我覺得有點複雜,只針對他要封死管路這件事討論,謝謝

X